【大紀元5月8日訊】一九七七年二月七日,華國鋒批准由人民日報、紅旗雜誌、解放軍報發表的兩報一刊社論,「學習文件抓綱要」一文中,公開提出了「兩個凡是論」,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決策,我們都堅決維護;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二個月後,鄧小平以一個老共產黨員的名義給中共中央寫信,對「兩個凡是」提出了批評。在鄧小平這封信的啟發下,一九七八年五月十一曰光明日報發表了題為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特約評論員文章,從而在全國範圍內展開了一場關於真理標準問題的大討論。真是這篇文章,「開啟中國人的第一次的思想大解放」,在中國歷史上產生了重要影響,真是這一句被譽為「二十多年來最響亮、最具關鍵意義的口號」,「改變了中國人的思維,也改變了中國人的生活」。
眾所周知,活人與死人的區別就在於,死人的思維己經結束了,而活人的思維還在進行中,在人類的社會實踐,生產實踐,科學實驗中,活人的思維何處不在,何時不有。但怎樣才能正確地思維呢,理論與實踐的關係至關重要。而今中國人的思維為「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口號搞得混亂不堪。在中國如今,到處都充塞空話、大話、假活、套活、無理的話、無知的話、霸道的話。我們講,任何一篇文章,任何一個思想,任何一個理論都要接受時間的考驗,都要接受千百萬人民的驗證。二十八年過去了,為了我們這一代和我們的下一代中國人能正確地思維,在此我們有必要對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篇文章提出質疑。在理論與實踐的關係這一問題上必須撥亂反正。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嗎?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文中的邏輯錯誤
列寧說得很好,只要再多走一小步,彷彿是向同一方面邁的一小步,真理便會變成錯誤。(列寧選集第31卷第85頁)。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篇文章就是犯了這樣的錯誤。
首先,我們要指出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篇文章中在論證過程中所犯的邏輯錯誤。
我們講的邏輯推理主要包括形式邏輯和辯證邏輯推理。在形式邏輯方面要求思維主體遵守形式邏輯的基本規則,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也就是說,在推理過程中,概念和判斷必須保持一致,判斷不自相矛盾,不模稜兩可,要有充分的根據。而在辯證邏輯方面,要求主體運用辯證的觀點去處理所面臨的問題,即表現為思維過程的辯證法。
馬克思,列寧,毛澤東早就講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而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篇評論員文章在馬克思主義認識論方面文獻中所作出的其首創的發現,就是它第一個指出了,是唯一的標準。而它立論的根據,理由,是毛澤東在實踐論中講的一句話,「真理的標準只能是社會的實踐」。以及毛澤東在新民主主義論中講的另一句話,「只有千百萬人民的革命實踐,才是檢驗真理的尺度」。唯一標準這篇論文的作者從漢語語義學的角度斷定,「只能,才是,就是說,標準只有一個,沒有第二個」。也就是說,是唯一標準的作者從毛澤東的上述二篇文章中講的二句話中發現的,而不是他們首創的,是毛澤東說了的,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最好的方法是,讓毛澤東出來作證,可毛澤東不是耶穌,不會復活的,死了無法對證。毛澤東是不是真的講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只有二種可能,說了與沒有說。
我們先假定,毛澤東說的是這樣的意思,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就按照唯一標準一文的作者所斷定的,所發現的,以及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全文的所論證的這樣。
眾所周知,任何一個命題,判斷只有兩個值,真的和假的,俗語中講的對的和錯的。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就是一個命題。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作者是肯定認定,這一個命題是真的。唯一標準的作者是這樣地思維的:
毛主席說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小前題
所以,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個命題是真的。—–結論
從思維分析來看,唯一標準的作者在其文章中故意隱晦未說的大前題只能是,凡是毛主席說的話句句是真值判斷,————————————–大前題
用形式邏輯中常用的三斷論法的格式重寫如下,
凡是毛主席說的話句句是真值判斷,———————–大前題,全稱肯定判斷,毛主席說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小前題
所以,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個命題是真值判斷。—–結論
這樣是完全符合形式邏輯中直言三段論的全部要求,這個三段論是有效的。結論的真實性是建立在大前題與小前題的真實性和它們之間的聯繫之上。而這個三段論的大前題和小前題都是真的,它們之間的聯繫也遵循了規則,故結論也是真的,也讓讀者可接受的。
這個大前題,凡是毛主席說的話句句是真值判斷,也就是中國人說了幾十年的,毛主席的話句句是真理。這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作者的思維,論證的主要出發點。
但是又在同一篇文章中作者又如此寫道,「林彪、四人幫為了篡黨奪權,胡謅什麼一句頂一萬句,句句是真理」。這又說,毛主席的話句句是真理,這命題是假值判斷。
形式邏輯的基本規則矛盾律主要要求,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兩個互相反對或互相矛盾的判斷不能同時為真,其中至少有一個是假的。對於這樣兩個判斷,如果同時肯定為真,就會出現自相矛盾。正是在這一點,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篇文章違反了矛盾律。
如果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作者主要認定,毛主席說的句句是真理,這是假值判斷。上述的三段論中大前題是假的,那麼不論小前題是真是假,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結論是真還是假,那就無法確定。這也就是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是一個毫無根據的判斷。這是違反了充足理由律的。
這裡我們指出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篇文章所犯的第一個邏輯錯誤。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篇文章反反覆覆地強調,實踐不僅是檢驗真理的標準,而且是唯一的標準。唯一就是指除了實踐外,沒有另外的第二個標準了。但在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文章又有這樣的一段話,「有的同志說,我們批判修正主義,難道不是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去衡量,從而證明修正主義是錯誤的嗎?我們說,是的,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是我們批判修正主義的銳利武器,也是我們論證的根據。我們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基本原理去批判修正主義,這些基本原理是馬、恩、列、斯和毛主席從革命鬥爭的實踐經驗概括起來的,它們被長期的實踐證明為不易之真理;」這裡就講了,己為實踐證明了的理論是檢驗另一個理論是否正確的又一個標準。也就是講,理論也是檢驗真理的標準。實踐不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裡,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篇文章又違反矛盾律。一面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面又說,實踐不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除了實踐外,自已又講,還有己經為實踐證明了的理論,也是檢驗真理的標準。
這裡我們指出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篇文章所犯的第二個邏輯錯誤。
毛澤東是否定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種提法的
下面我們再來說,毛澤東根本就沒有這樣的意思,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小前題是假的。那麼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篇文章的立論也就毫無立腳之地了。但是,我們認為,還是有必要進一步仔細地分析,不是「唯一」這兩個常用字逃離毛澤東的法眼,不是毛澤東錯用了「只有」這兩個字,而是毛澤東是否定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種提法的,同時也需要解釋,毛澤東的話為什麼會為別人所誤解為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當然,我們的質疑,我們的分析,我們的解釋,是否合理正確,是否為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作者們所認同,是否為大多數的中國人所認同,最好的是請還健在的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作者們站出來表個態。下面就作以下的幾點分析。
1應該說,任何一個人,偉大領袖也不例外,說的話都會有不嚴密的地方。就拿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個口號講,也是不嚴密的,一個理論,都說它己是真理了,哪還需要檢驗嗎?嚴格地應改為實踐是檢驗理論之是否為真理的唯一標準。「只有千百萬人民的革命實踐,」這句話也不嚴密,生產實踐,科學實踐就不算了嗎?但我們認為,只要爭議的雙方,都認同就可以了。
2關於只能是否就等於唯一呢?
現在在中國也很流行考試中採用選擇題方式。一個中學試卷中有這樣一道選擇題。
請指出誰是中國的大貪污犯?1雷鋒2王鐵人3陳永貴4成克傑。中學生都說,只能是成克傑。你能說,成克傑是中國唯一的大貪污犯嗎?
毛澤東在實踐論中講的「真理的標準只能是社會的實踐」這句話的前面,是這樣寫的,「判定認識或理論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觀上覺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觀上社會實踐的結果如何而定。」這如同於上述的選擇題,不是,而是。這種情況下,毛澤東才用了只能是。這說明,毛澤東用的「只能」這個詞不等於「唯一」這個詞。
3毛澤東在實踐論一文中這樣寫道,「在這個階段中,人們還不能造成深刻的概念,作出合乎論理,即合乎邏輯的結論。」又寫道,「循此繼進,使用判斷和推理的方法,就可產生出合乎論理的結論來。」又寫道,「列寧說過,物質的抽像,自然規律的抽像,價值的抽像以及其他等等,一句話,一切科學的正確的、鄭重的、非瞎說的抽像,都更深刻、更正確、更完全地反映著自然。」
在這幾句話中毛澤東就講了,人在實踐過程中,在感覺和印象的基礎上,經過科學的正確的合乎邏輯規則地思維,合乎邏輯規則地使用概念、判斷、推理,經過科學的抽像,得出的結論、理論才能正確地反映客觀世界,才能成為真理。如果是不科學的抽像,錯誤的抽像,瞎說的抽像,也就是違反人類公認的邏輯規則,錯誤地運用概念、判斷、推理,得出的只能是謬論,絕不可能是真理。這就講檢驗真理的標準除了實踐以外,還有一個標準,就是合乎邏輯規則地運用概念、判斷、推理,就是是否合乎科學的抽像。所以講,毛澤東是不贊成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樣的口號的。毛澤東在實踐論中重點是從闡明認識和實踐的關係出發,來批判機會主義、冒險主義、哲學上的唯理論和經驗論。當然地沒有必要去重點闡述科學的抽像和合乎邏輯的內涵。對於今天在中國共產黨內充塞了瞎說的抽像和不合乎邏輯的判斷、推理,甚至到了黑白顛倒的地步,可能是毛澤東從未料想的吧!
4毛澤東在實踐論中還說道,「唯心論和機械唯物論,機會主義和冒險主義,都是以主觀和客觀相分裂,以認識和實踐相脫離為特徵的。以科學的社會實踐為特徵的馬克思列寧主義的認識論,不能不堅決反對這些錯誤思想。」這就是說,用自己認定是正確的科學的思想、理論,去反駁,去反對別人的思想、理論。而且指出別人的思想、理論錯誤實質所在,使別人心服口服。當然死不認錯的抱著花崗岩腦袋的大有人在,好在人民大眾在言論新聞自由的條件下,在真相大白的條件下定會識破那些披著各種外衣的騙子,作出他們的理性的判斷。這就是說,檢驗真理的標準除了實踐和邏輯思維規則以外,還有第三個標準,就是己為實踐所證明了的理論。
什麼是檢驗真理的標準
為了清本正源,有必要解釋什麼是理論和什麼是檢驗真理的標準這二個問題。
我們常講的理論這詞譯自於英文中的theory,德文中的theorie,等等,它也可譯為學說,而英文德文等西語中的理論這詞都源於希臘語的theorein,在希臘語中的本意是觀看、觀察、思考。理論的原始的基本涵義一方面是指對客觀事物以及對改變客觀世界的實踐的觀看與觀察,另一方面是指通過思考所獲得的或通過經驗所獲得的知識。對於人所看到的一切,人總是要作出他的解釋。我們就把人對其觀察的對象所作出的陳述、判斷稱為假定或假說。假定或假說還不能說是對觀察的對象的有把握的解釋,而僅僅只是一種猜測性的解釋。如果某假說是一般性普遍性的判斷,並且這樣的假說若被證實了的話,我們就稱它為定律。由許多定律概括昇華而成、更具普遍意義的定律系統,我們就稱之為理論。開普勒定律僅適用於太陽系,而更為普遍性的萬有引力理論適用於一切物體之間。理論一般具有以下的六個方面的應用可能:解釋現象,預測未來,創造開發技術或制定改革方案,對現有的社會或觀念的批判,檢別其他理論的正確性,創造新的理論。
這裡我們應該指出,檢驗真理的標準是實踐,這只是在實用的層次上講的檢驗標淮,並不是嚴格的哲學意義上講的檢驗標準。
眼下都說的,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這對應的是哲學意義上的關於真理的一致與符合說,這一學說可追溯到,或講源於希臘的哲學家亞里士多德。這學說認為,一個定律若為真理,它必須要與實際或事實相一致,或指理論符合實際或事實。
這裡應該指出,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這實踐即指時間域上的實踐,即指歷史上己經結束了的實踐,亦指未來還沒有開始了的實踐;這實踐亦指空間域上的實踐,既指本省本國的實踐,亦指外省外國的實踐;這實踐亦指系統域上意義上的實踐。簡言之,所謂實踐,不是一時,一地,一人或數人的實踐,而是指整個人類社會或者一個、幾個國家的幾代人長時期數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實踐。這理論不僅指的是自然科學中的理論,亦指的是社會科學中的理論。
檢驗真理的標準除了實踐以外,還有一個標準是已被證實了的其他的理論。這對應的是哲學意義上的關於真理的關聯說,這一學說可追溯到,或講源於辨證法大師黑格爾。這學說認為,一個定律若是真理,它必須與已知的其他的定律相一致。相一致就是指邏輯上的無矛盾性。黑格爾又指出,辨證法不是詭辯說。關於已被證實了的其他的理論我們可指出,主要地可分為關於形式科學的理論和己被證實了的經驗科學的理論。形式科學主要指形式邏輯和數學,經驗科學主要包括了自然科學和文化科學,而文化科學又可分為精神人文科學如哲學、歷史科學等,和社會科學如法學、社會學、經濟科學、政治學等等。前面我們應用形式邏輯的基本規則指出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文中犯有的邏輯錯誤,這就證明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是一個錯誤的口號。這裡我們還需強調地指出,理論是由許多定律構成的定律系統,而邏輯上的無矛盾性就是由許多定律昇華構成理論時必須遵守的規則。
前面我們己講了理論可應用於解釋現象,預測未來。可是在人類認識客觀世界的歷史上常常出現這樣的情況:同一個客觀事物、同一個客觀事件、同一個客觀現象,常常引出有許多種互相各不相同、甚至互相對立的理論,它們對同一個客觀事物、事件、現象都作出了它們的各不相同的解釋。舉例說吧,對於同一個太陽系天體運動現象,就有地心說和日心說二種迥然不同的理論。由此就構成了一個理論對另一個理論的論戰,質疑、批判、反駁。可以講,正是這種一個理論對另一個理論的論戰、批判與反批判使人類在認識客觀世界的過程中不斷修正錯誤,不斷接近真理。今天我們開啟了對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質疑和批判,同時我們也等待著光明日報特約評論員們,特別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文的主要作者胡福明先生的反駁和反批判。胡福明和光明日報特約評論員們如果拒不應戰,官方媒體仍然反覆胡謅什麼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那只是證實,胡福明和光明日報特約評論員們都是些怯夫,是無賴,是騙子。
到此就本文的核心,質疑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應該說己經完成。總結一下,我們是從二個方面來質疑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一是指出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文在立論時所犯的邏輯錯誤,二是指出除了實踐這一檢驗真理的標準外,還有己為人類所公認了的形式科學的理論和己為實踐所反覆證明了的經驗科學的理論。舉個簡單的例子,某班有十人,有人說,老胡是班上唯一的中共黨員。如要證明這命題,一則是要證實老胡是中共黨員,二是要證實除胡外,其他九人都不是中共黨員。而如要反駁的話,只要舉證,比如還有老王也是中共黨員,一個就足夠了,這就完成反駁。
價值理念也是檢驗真理的標準
因為前面都在討論檢驗真理的標準,自然也有必要補充說明一下,除了實踐,形式科學的理論和經驗科學的理論以外,對於文化科學範疇的理論,還有一個標準,那就是價值理念。
價值理念是檢驗真理的標準,這對文化科學範疇的理論是極為重要的,它對應的是哲學意義上的關於真理的為普遍接受說。這個以德國哲學家哈伯馬斯為代表的學說認為,一個理論若為真理,它必須是為普遍所接受的。當今世界社會中最主要的價值理念,有人的尊嚴,保障人權,人的自由發展,平等,人道,自由,公正,多元,環保等等。歷史事實表明,檢驗真理的標準主要的源於真理的關聯說和真理的為普遍接受說這二個學說。
在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文中作者舉了司法審判作為例子來說明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我們也從幾個法律、法學方面的例子來解釋這個價值理念也是檢驗真理的標準這一問題。
眾所周知,信守承諾,類似情況類似對待,損害賠償,沒有罪過不可受罰,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無明文規定不處罰,等等,這些屬於道德範疇或法範疇的規範,自古以來就為人類所普遍贊同和普遍接受的,同時為人類共認為對人類社會的存在具有重要意義的。它們都是最具有普遍性,永恆性和必然性的價值理念,也被稱為最起碼的自然法的規則。從歷史上看,所有國家或民族的法律大體上都包含了上述的幾個基本價值規範。道理也很簡單。假如說一個君主或立法集團公開宣佈,他不承認信守諾言是一項立法的準則或者他直率地說,他是個說謊者。那麼他下的命令,他立的法律,他許下的諾言如同「說謊者在說謊了「這樣的悖論一樣非真非假,似真似假。峰火戲諸侯,命令不成命令,法律不成法律,天下一派混亂了。而信守諾言這就是屬於價值理念中的最起碼的一項標準。這就是我們要舉的第一個例子。
第二個例子就是禁止人的生殖性克隆的國際公約立法問題。近年來當世界第一隻克隆羊、克隆牛、克隆鼠、克隆猴子等各種克隆動物紛紛問世後,國際上的科學界、法學界、宗教界普遍地關注起克隆人這一問題。各國有識之士普遍接受這樣的觀念,人的生殖性克隆的做法是違背人類尊嚴,有悖於國際公認的生命倫理原則,是違反人類物種的罪行,應當立法給予禁止。這是講的倫理原則、人類尊嚴等都是屬於價值理念的範疇。而按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講法,應摸著石頭過河,務須先試錯式地實踐一下,先讓克隆出克隆人,看看社會會出現什麼樣的危害後,再來總結出取捨與否。
圍繞著正義、法的價值、法的正當性和道德性等問題,在法哲學史上主要存在著二大陣營學派,自然法學派和法實證主義學派。法實證主義著重於邏輯推理的技術思維來塑造了現代社會所需要的法律主體,強調法是統治者的意志,強調法律與道德的分野,法律就是法律,惡法亦是法,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它是好是壞是另一回事,認為:如果在法律的概念中加入價值判斷為必要的特徵,那麼就會將法律義務與道德義務混為一談,就會以道德義務作為借口破壞法律義務,從而破壞法律秩序。自然法學派則認為,法應趨向正義,法律應當遵循一定的價值觀念並體現一定的價值要求,非正義的、不合理性的而且與自然法相矛盾的法律根本不能稱之為法律,而是對法律的歪曲。惡法不是法。德國著名法學家拉德布魯赫認為,法律是人的創造物,只能根據人的理念,也即創造的目的或價值來理解。所以對任何法律現象不可能採取價值盲的觀點。法律又是一種文化現象,即與價值有關的事實。
自然法學派和法實證主義學派的爭論並非是經院裡的辨論,而是緊密聯繫著重大的司法判決。
笫二次世界大戰後分別組成的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和東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22名納粹主要戰犯和28名日本主要戰犯進行了起訴和審判。對所犯的罪行,納粹戰犯都供認不違,持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觀點的許多中國人,會如同一個小學生一樣會天真地認為,法官很容易地可作出宣判,就了事了。可在這二個法庭上,戰犯及其辯護律師團為一方和檢察官及起訴控告為另一方,雙方進行劇烈的爭辨。
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和東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竭力使審判建立在正當的法律的基礎上,順利地克服了重重的法律陷阱,法庭拋開了當時流行的法實證主義理論,並為法律重新注入道德、正義、人權等價值觀念,不僅有理有據地層層反駁了戰犯的辯護詞,而且為國際法發展樹立了具有歷史意義的里程碑。比如對於戰犯及其辯護方提出的按傳統的國際法,國家在國際上不負刑事責任,對於代表國家行事的個人也不負刑事責任。法官如下反駁,違反國際法的罪行是人作出來的,而不是抽像的實體作出來的,也只有處罰犯有這些罪行的人,國際法的規定才能執行。又比如對於戰犯提出的,他們不是政治家,他們是以服從命令為天職的軍人,他們不應對由於執行命令而做出的事情負責。法官如下反駁,關鍵的問題不是服從不服從,而是面對著明顯的謀殺和野蠻的犯罪,這些德國軍事頭目明知他們的領袖是罪惡的殺人犯,卻數年一貫地追隨他們,理應受到嚴正的審判。人們公認,這二個審判證明了,正義這一價值理念是檢驗司法審判是否正確的重要標準。
我們必須指出,戰後,以法學家拉德布魯赫為代表的德國法學界對幾個世紀以來的民族優越價值進行了深刻反省,對整個民族在戰爭中的責任進行了反思,對納粹及其法律理論進行的徹底批判,並且在這一基礎上對法律的不法、超法律的法、法與道德等一系列重大理論作了新的詮釋,復興了自然法學說,也為紐倫堡審判引發的法律難題作出了令人信服的理論破解,同時也在德國民眾中極大地普及了法理思想Rechtsidee。(參見霍恩:法學和法哲學導論德文第3版笫279頁)。現在象違憲,憲法法院,人的尊嚴,納粹法律的不法等等這些法學專用詞彙可以講在德國民眾中是家喻戶曉的。
簡短的結束語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口號包含了二個主要內容,一個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正是這一內容引出了,毛澤東思想是不是真理,應該接受實踐的檢驗。十二億中國人從實踐中認識到,文化大革命是一個大浩劫,後半個毛澤東思想是錯誤的,從而徹底地否定了,「華國鋒的兩個凡是」,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決策,我們都堅決維護;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口號提示的另一個內容,是唯一的標準。本文中心就是證明這第二個內容的錯誤。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文最直接的後果就是,在否定華國鋒的「兩個凡是」的同時,在中國推行起「新的兩個凡是」,即:「凡是鄧小平作出的決策,我們都堅決維護;凡是鄧小平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有用就是真理的實用主義風行中國。如何正確地評價鄧小平留下的歷史遺產,這是我們後人以及我們的下一代必須認真思考的問題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有句名言,吾愛吾師,但吾更愛真理。
我們認為,這才是當下中國人所應該採取的正確態度。(//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