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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泰安
【大紀元5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三十日電)屏東地方法院駁回檢察官羈押李泰安的聲請,在檢察官提出抗告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撤銷屏東地方法院裁定,撤銷裁定書下班前送抵屏東地院,屏東地院立即分案並重組合議庭。
高雄高分院的裁定書、李泰安案的卷宗和證物在下午四時三十五分送出,下午五時二十五分送抵屏東地院,屏東地院立即以電腦分案,並在六時完成合議庭重組。合議庭法官由刑事庭法官組成,三名合議庭法官分別是審判長楊清安、受命法官陳松檀及陪席法官蘇碧珠。
屏東地院庭長潘正屏表示,依照法律程序,合議庭的法官必須重組,之前的合議庭刑事庭法官羅森德和王以齊必須迴避,避免落入先入為主的觀念。
合議庭法官將先閱卷,然後再召開聲請羈押庭,法院將以電話傳訊李泰安(以縮短時效),並通知檢方和李泰安的律師開庭。
潘正屏說,如果合議庭法官認為李泰安有羈押的必要,李泰安的律師可以當庭提出抗告,經由屏東地院轉高雄高分院裁定,如果合議庭法官認為李泰安沒有羈押的必要,那麼檢方可以再提抗告,檢方提抗告和高雄高分院發回更審的次數不限,但如果高雄高分院駁回檢方的抗告,那麼檢方就必須要再重新收集證據。
由於明天端午節放假,法官將在星期四展開作業,星期四是否會傳訊李泰安,就看法官閱卷的速度,如果法官利用端午節閱卷,星期四傳訊李泰安的機率就很大,如果法官星期四才閱卷,是否能當天傳訊就很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