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思嘎亞‧曦谷台北三十日電)內政部二零零五年修正「社會救助法」部份條文,納入「自立脫貧方案」,以「給他魚吃,不如教他捕魚」的概念,培養低收入戶及經濟弱勢家庭及成員自立的能力。家扶基金會今天舉辦研討會,檢討一年來的執行成效,並邀請邁向脫貧的單親媽媽現身說法。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上午在台灣大學舉辦脫貧方案實務交流研討會,邀請三名獨立扶養兒女的媽媽分享參與脫貧方案的感想。與會的媽媽分別提及,脫貧方案不僅分擔她們經濟與子女教育上的重擔,同時,透過就業訓練與就業媒合得以自給自足。
三十九歲的許女士於二零零二年,面臨丈夫經商失利與自殺的打擊,必須獨自扶養兩名還在唸國小的女兒,學歷不高又沒有一技之長的她,過去又為了週轉財務欠下新台幣六、七十萬元卡債,種種因素使她無法找到穩定的工作。
去年,許女士接受家扶基金會居家清潔的訓練課程,經濟重擔終獲減輕,現在的她,也在家扶基金會「家長發展帳戶」的計畫中,習得存款對家庭的重要。
三十五歲的董女士於二零零三年,因家暴與丈夫分居,過去從來沒有就職經驗,學歷又不高的情況下,無法順利找到工作,背負著經濟的壓力,相對地忽略了子女的教育,因此,女兒小真(化名)到七歲還沒上幼稚園,有學習障礙。
去年董女士與女兒一同接受家扶基金會的幼兒啟蒙方案,協助小真上幼稚園,在學習的過程中,她學會與女兒相處的方式,同時,小真的學習狀況也日漸好轉,讓她可以更安心地在外工作。
另外,接受彭婉如基金會「嬌生貸款方案」、五十二歲的莊女士,去年五月剛離婚,獨自扶養兩名國、高中子女,曾經壓力大到罹患憂鬱症,透過彭婉如基金會的就業訓練、媒合與就業貸款,讓她成功地走過二度就業的低潮。
高中肄業的她說,希望在經濟更寬裕後,重拾課本,學習文學與歷史等人文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