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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新聞

中國維權人士譴責當局審查互聯網

【大紀元5月3日訊】(美國之音記者:齊之豐2006年5月2日華盛頓報導)中國網絡活動人士發起聯名請願運動,譴責當局對互聯網的審查制度,並對中國政府限制中國上億網民權利的有關規定的合法性提出質疑。

*發起網上公開信聯署簽名*

近日來,中國公民維權活動人士發動網上公開信聯署簽名運動,抗議政府對超過1億人的中國互聯網用戶的任意限制,並對政府去年9月發佈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的合法性提出質疑。

早些時候,當局強行勒令關閉了許多中國境內的互聯網網站,當局的法律依據就是這個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和信息產業部在去年9月25號聯合發佈的規定。根據規定,只有官方新聞單位才有資格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而且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的註冊資本至少要1千萬人民幣。

*政府規定違背憲法精神*

中國公民維權網的代表李健表示,根據中國的憲法精神和法律規定,中國國務院和信息產業部的這個管理規定從具體內容到發佈渠道都是違憲的,是徹頭徹尾的違法文件。

他說:“按照中國憲法的規定來說,公民的政治權力的剝奪或限制必須由全國人大來立法。按照這樣的一個規定和立法的權限劃分,國務院及其下屬的部門或辦公室是沒有權力做出規章來限制公民的言論自由權的。”

中國公民維權人士趙昕說,中國當局近來在對傳統媒體步步加緊控制的同時,又大力展開互聯網的控制,限制中國公民利用互聯網傳輸和接收信息的自由。

他說:“我們認為這毫無疑問是違反憲法的基本精神的。”

國務院有關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的規定出台之後,其中的許多規定立即受到許多人的質疑。有關規定最顯眼的就是成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的組織必須擁有至少1千萬元人民幣註冊資金。

*行政限制違犯法律及人權準則*

中國公民維權網的負責人李健表示,按照中國的法律精神和舉世公認的人權準則,對公民言論自由施加預先的行政限制毫無疑問是非法的。

他說:“他這樣的一種對公民言論權利表達方式的行政上的限制 ,這種規定1千萬元註冊資金的限制,是完全不合法的,是非法的。”

李健表示,自去年國務院有關限制公民網上表達自由的規定發佈以來,他已經多次向中央政府有關部門提交了由多人聯合簽署的正式函件,對有關規定的內容和發佈渠道的合法性提出質疑。但是,截至目前,政府沒有給他做出任何回覆。李健說,他準備繼續等待觀察,同時繼續表示抗議。同時,他也準備考慮提出行政訴訟,質疑國務院發佈的規定。

*中國稱對互聯網無特別限制*

另外一方面,中國政府表示,中國對互聯網的限制和其他國家的做法沒有不同,中國也否認中國公民會因為網上言論而被捕入獄。但是,大赦國際等國際人權組織表示,中國目前依然有幾十人因為網上言論而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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