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憲法發展方向撲朔迷離
【大紀元5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秉鈞布魯塞爾特稿)自法國與荷蘭去年拒絕接受歐盟憲法條文後,瞬間已過了一年。歐盟憲法今後發展到底如何,至今仍然撲朔迷離,令人找不到頭緒。
去年五月二十九日百分之五十四點六的法國人在公投中明白表示反對歐盟憲法,再加上三天後百分之六十一點六的荷蘭人民也表達不支持歐盟憲法的立場,已使得歐盟推動實施歐盟憲法的行動,受到重大挫折而停擺。
但另一方面,為面對擴大後必須改善歐盟的運作機制及強化它的民主合法性,在去年六月舉行的歐盟高峰會中,多數歐盟領袖仍主張不必理會法國與荷蘭的反對,並要求其他歐盟會員國繼續進行批准歐盟憲法條文的程序。
在這一主張下,至今已有代表歐盟百分之六十人口的十六個歐盟國家批准歐盟憲法的條文,這一情況也使得處理歐盟憲法的問題,變得更為複雜與棘手。
依據國際法的規定,任何條約的實施,必須獲得所有相關成員的同意。雖然歐盟憲法在名稱上使用「憲法」的字眼,但實際上,卻是歐盟會員國將相互間過去已簽訂的條約整合為一,並另加上更周全條文的一項新條約。換言之,當法國與荷蘭經由公投表達反對立場時,等於已宣佈了歐盟憲法的死刑。
然而,歐盟也不得不顧及已批准歐盟憲法條文的會員國所代表的歐盟民意,因為這一事實充分說明,仍有許多歐盟民眾願意見到歐盟憲法付諸實施。歐盟執委會主席五月十日就曾指出,歐盟必須尊重法國與荷蘭反對歐盟憲法的立場,但也須尊重那些已批准歐盟憲法條文會員國的決定。
為了替幾乎已瀕臨絕路的歐盟憲法解套,歐盟領袖在去年六月也曾建議荷蘭與法國,以一年的時間就相關議題進行思考,並向人民說明及進行討論。但問題是,一年期限已到,根本看不出這兩個國家在尋求解決歐盟憲法問題上有任何進展。相反的,根據日前在荷蘭所做的一項民調,反對歐盟憲法的荷蘭民眾已高達百分之六十八,較去年公投反對的比率還高。
而事實上,歐盟境內解決目前歐盟憲法困境已出籠的意見就包括:
一、在尚未提出確切可行的辦法下,德國總理梅克爾已公開表示「我要這部憲法」,並指出,在明年上半年德國擔任歐盟輪值主席時,會提出「實質的建議」,並積極推動歐盟憲法能在二零零九年實施。
二、荷蘭政府要求,至少再給它一年時間,在國內尋求解決方案。
三、歐盟執委會主席巴洛索則強烈建議,有關歐盟憲法議題延後至二零零八年再談。
四、包括法國在內的一些歐盟國家建議修改現有歐盟憲法架構及一些決策方式後,再討論歐盟憲法條文的通過與實施。
五、以義大利為首的一些盟國家主張簡化歐盟憲法條文,並強化規範某些角色權力的部份條文內容。
六、比利時認為理念相同且有實施歐盟憲法條文意願的會員國可齊步向前,自成新政治集團。
在此情況下,要想歐盟會員國在短期內找出解決歐盟憲法問題的共同方案,恐怕不易。這也就難怪,一些歐盟國家外長五月二十七日在維也納參加歐盟外長非正式會議時不得不承認,目前歐盟尚未完成重新推動歐盟憲法的準備,並建議,再延長一年時間,供反對歐盟憲法的荷蘭與法國就相關問題做進一步思考。
問題是,荷蘭與法國將於明年一月及四月分別舉行國會選舉及總統大選,目前是否會有意願就解決歐盟憲法問題開始進行較嚴肅的思考,實在令人懷疑,即使找出解決方案,選舉後新政府是否願意推動與執行,也是另一疑問。何況,目前仍有九個歐盟國家尚未進行批准歐盟憲法條文的手續,其中包括英國、愛爾蘭與波蘭等幾個一般被認為不易通過歐盟憲法條文的歐盟會員國在內,更令人擔憂的是,未來可能有更多會員國加入反對歐盟憲法的陣營。
整體而言,至今歐盟會員國在尋求解決法、荷兩國帶來對歐盟憲法重大挫折的方案上,可說一團混亂。面對歐盟憲法因法、荷反對已如同被宣判死刑的事實,歐盟國家既不願承認,卻也找不出有效且能被所有國家接受的方法,使得歐盟憲法起死回生或是再起爐灶,需要重新就條文內容進行談判。
面對這一困局,一般預期,歐盟領袖將會在六月中旬召開例行高峰會時,做進一步討論。但很少人相信,歐盟領袖能在會中達成協議,並找出明確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