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獲推薦役男可依實際求學年限留學
【大紀元5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二十九日電)立法院國防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新增參與國際科學競賽得獎、獲教育部推薦出國留學學生期限,得依實際留學期限留學,不受兵役法限制,但不得超過三十歲。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李文忠(台北縣)表示,為鼓勵優秀學生參與國際奧林匹亞科學競賽、美國國際科展,教育部擬定獎勵辦法,鼓勵金牌獎、一等獎得獎學生出國進修,但往往受限兵役法規定無法完成學業,因此提案修正。
除了新增國際科學競賽得獎人出國進修規定,在學役男修讀國內大學與國外大學合作授予學位課程申請出境,最長不得逾兩年新增規定也獲初審通過。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