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二十七日電)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文貞今天表示,必須重新思考並定位台灣第二階段憲改的意義,並與當前全球憲政主義的發展相互連結,取得各面向高度正當性基礎,才能在國際普遍承認「一中原則」下,贏得國際支持,爭取台灣憲改最大空間。
張文貞下午出席「台灣憲法的發展願景」討論會,發表「台灣以憲改工程與國際接軌」論文。
她認為,目前台灣在憲改主張論述上,面臨正當性危機;一個全盤及全新的憲改工程,要如何推動才能避免被國際社會解讀為「台獨」?若未來台灣不可能以制憲方式宣示獨立主權,台灣是否能透過較平和的憲改工程,向國際論述主張主體性、主權?
要解決台灣推動憲改論述的正當性危機,張文貞認為,必須重新思考並定位台灣第二階段憲改意義,並與全球憲政主義的發展連結,且台灣憲改工程應該在三方面與國際接軌,包括在憲改程序中納入公民審議、在憲法理念中全面遵守國際人權公約、在憲改目標中納入和平與共榮條款。
她說,公民審議的憲改,藉由公民在充足資訊下進行理性溝通討論,作最終決定,幾乎成為當前憲政主義在憲法變遷上的重要正當性元素之一。
張文貞認為,採行公民審議機制,除提高憲改正當性基礎外,對台灣目前幾乎可說是處於困頓憲改處境,以及部分被視為絕對禁忌如台灣前途的憲改議題,有想像不到的深層功能與意義。
在憲法理念中全面遵守國際人權公約方面,她說,南非在一九九七年通過的新憲法規定,任何法院、法庭在解釋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時,必須考量國際法,且得考量外國法。
張文貞表示,今日台灣國際處境,如同過去的南非,可以考慮在憲改中納入全面遵行國際人權公約、國際人道法及國際習慣法,如此台灣可對外宣示早已將國際人權法納為國內法的一部分。
她也說,在台灣憲改議題中納入攸關台灣前途的和平與共榮條款很重要,雖然官方不能談台灣未來前途議題,但民間應該有開放性審議討論的空間,讓該議題的討論放在當代憲政主義的標準下被檢視,而非訴諸特定政黨或強國的協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