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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優班
【大紀元5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錫璋台中市二十五日電)台中市政府今天召開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議,決議國中資優班招生除了必須通過第一階段的筆試,並檢附觀察紀錄外,還要進行第二階段的評量,包括晤談或實作,再綜合研判安置,並以就近安置為原則。
市教育局長張光銘說,由於教育部與市政府在國中資優班招生有不同的意見,台中市參考教育部的意見,今天召開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業輔導委員會議,並邀請全國教師會與台中市教師會代表參與,一致作出上述進行第二階段評量的決議。
他表示,第一階段的筆試將視為初篩,預定二十九日寄發通知書,達到標準者會附上觀察紀錄表,學生家長須在六月十五日前,檢附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的專長學習特質與表現的具體資料,併同安置學校調查表送交原報名學校。
張光銘說,台中市會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規定,採行多元評量的原則,因此會再進行第二階段評量,目前正委託師範院校特教中心選定鑑定工具,再安排評量的日期,通知達到標準的學生進行晤談或實作。
他指出,完成第二階段評量後,就會依據多元評量的結果予以綜合研判,確定資優生名單,再依據就近學區原則進行安置。
張光銘希望學生家長配合這項作法,並儘量填寫戶籍地就近學校,以利安置。
他強調,如果學生是資優生,家長根本不必擔心如何鑑定,透過多元評量,反而可以讓資優生風風光光就學,否則光是筆試通過有可能只是假資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