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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行政院支持經濟部依法解散糖協 追回公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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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二十四日電)台灣經濟部昨天決定,依民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因情勢變更,糖協(武智紀念基金會)無法達到當初設立的目的,依法解散。行政院發言人鄭文燦今天表示,經濟部依法解散糖協,於法有據,行政院支持並尊重經濟部解散糖協,追回公產的做法。

針對近來糖協引發「公產變私產」的爭議,鄭文燦表示,行政院政務委員許志雄邀集相關部會研商後,認為糖協民國四十五年成立時,接收日本武智紀念財團的財產,原始資金來源是接收日產,依法重新辦理登記之後,捐助人改為中華民國政府,也就是說糖協在法律上是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

他表示,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董事長張有惠緊急召開董監事聯席會議,將糖協董監事由台糖公司聘任改為糖協自行選任,前經濟部長王志剛趕在五月二十日政權交接前四月五日核可糖協變更章程案,自此以後,糖協董監事人選及龐大資產運用方式,落入張有惠等少數人決定。

鄭文燦表示,經濟部擬解散糖協,收回公產的作法,是在積極協調不成後,不得不貫徹公權力的必要手段,糖協自行修改章程的做法不合法且有損財團法人監督的精神,經濟部依法解散糖協於法有據,行政院對經濟部的處理方式表示支持與尊重。

他指出,糖協當初設立目的是協助糖業和照顧員工福利,但糖協實際上以投資和經營房地產作為主要業務,存在必要性有待檢討。經濟部決定解散糖協,政府將妥善管理收回的公產,利益由全民共享。對於台糖公司員工的福利,政府也將妥善規劃,矯正過去舊政府時期「公產變私產」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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