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若法律走到盡頭 會回去面對一切
【大紀元5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禾楓云溫哥華二十三日專電)中國遠華集團走私案主嫌賴昌星表示,不管未來發展如何,他都會好好活下去,不會選擇自殺一途。對於可能即將面臨的遣返,賴昌星說,擔心也沒用,如果加國法律程序走到最後仍然不利於他,他會遵守法律,回去面對一切。
近來一直避開媒體的賴昌星廿三日在離開溫哥華市中心公寓住所時,接受守候在外的媒體訪問。他說,來加之後就一直在打官司,已經拖了很久,因此目前也沒什麼特別感受,會繼續依照加拿大法律程序盡力爭取。
加國移民部上周二通知賴昌星,針對他若遣返中國後的風險評估已完成,認定他被送返後不致有遭處決的危險,並預定廿六日將他遣返,但確切地點迄未公布。
賴昌星則已委託律師上訴加國聯邦法院,要求對加國移民部所做的遣返前風險評估再做司法覆核,在申請覆核有結果前,應先暫緩執行遣返令,不過,到廿三日傍晚為止,加拿大聯邦法院始終尚未排定聆訊日期。
法界人士指出,如果法院在預定遣返日之前都無法排出聆訊時程,遣返作業確實可能會被迫延緩。不過,負責遣返作業的加拿大邊境服務署發言人佛格森則指出,法院了解遣返作業的急迫性,過去通常多能配合這一時程,趕在預定遣返日前開庭聆訊。
中共當局過去即曾向加國提出保證,賴昌星若被遣返,不會被判處死刑。賴昌星則表示,中共的情況大家「心裡有數」。他並指出,如果加、中當局拿他來當成「核准旅遊地資格」(ADS)協議的交換條件,「那就太不公平了」。
賴昌星也辯稱,自己過去做的是正當貿易,雖與若干官員交往,並提供過經濟幫助,但並未因此交換好處,他只是生意做得大,加上倒楣,才被中共當局盯上,可沒做過任何殺人放火的勾當。
賴昌星表示,他上周被捕後一度以頭撞鋼柱,只因當時誤以為移民部不遵守過去的協議,未有一周的準備期,就要把他直接遣送出境,才會採取撞頭舉動,盼能爭取時間與律師聯繫。
賴昌星說,無論如何,他都會好好活下去,自殺當然想過,但絕不會採取這種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