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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
【大紀元5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二日電)辦理十九年的無災害工時獎勵紀錄,行政院勞委會配合減災方案,今天公佈新修正的無災害工時紀錄實施方式,依照事業單位人數規模訂出無災害工時累計標準,擴大事業單位參與。
勞工委員會指出,事業單位無災害工時紀錄的獎勵,從民國七十六年開始辦理,當年配合零災害運動的推行,由勞委會交由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辦理,只要無災害紀錄達一百萬以上的事業單位,由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發給證明。
勞委會說,截至目前為止,曾參加無災害工時登錄活動的事業單位共有五百七十三家,曾超過無災害工時紀錄一千萬小時以上者有三十二家,超過五百萬小時而未滿一千萬小時紀錄者有五十家。
勞委會修正累計標準後,讓規模較小的事業單位也有機會參與,而為鼓勵事業單位參加無災害工時紀錄活動,勞委會表示,參加無災害工時紀錄的事業單位,依事業單位規模,累計紀錄達一定標準以上,可向勞委會申請發給無災害工時紀錄證明,勞委會將選擇績優單給予公開表揚,頒發國家工安家獎,提升企業形象。
根據勞委會新訂定的標準,無災害累計工時依勞工工作時數累計,如果事業單位人數未滿五十人,無災害累計工時標準為十萬小時,五十人以上未滿一百人的事業單位,無災害累計工時為二十萬,若在累積過程中有勞工發生意外,累積的時數就要從零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