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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權責劃分與新聞局有歧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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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十九日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成立後與行政部門執掌至今仍未明確劃分。今天在一場座談會中,行政院新聞局長鄭文燦以棒子胡蘿蔔理論表達新聞局與NCC在產業輔導、監理上分工合作關係,但NCC委員劉孔中說,NCC不僅是管制機關,也有政策制定責任,這樣才能事權統一,雙方意見分歧。

由台灣傳播管理研究協會、銘傳大學傳播學院主辦的「NCC風雲論壇─數位匯流時代廣播電視與電信產業經營座談會」下午在亞都麗緻大飯店舉行,鄭文燦、劉孔中、台灣有線視訊寬頻發展協進會理事長趙怡等產官學界代表都出席,就NCC角色定位與職權行使、數位匯流趨勢下的通訊傳播產業政策進行研討。

對新聞局與NCC的角色分工,鄭文燦表示,新聞局希望扮演「媒體夥伴關係」的角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負責監理,而產業政策包括資源規劃、產業輔導則留在行政部門,如同棒子與胡蘿蔔理論,兩者是分工合作的關係。

不過,稍後發言的劉孔中則主張NCC不只是管制機關,也是政策制定單位,NCC聘請九至十三位專職委員,有五百八十多名通訊傳播專長的公務員,如果只執行法律而不管政策,「實在很奇怪」。

劉孔中甚至直言,交通部要求電信總局保留二十人,要在交通部郵電司中做「電」的業務,在他看來並不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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