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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選廣告
【大紀元5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台北十八日電)台北市議員選舉仍未開跑,可是北市街頭已四處可見競選廣告及看板,台北市政府建築管理處長何幼榕今天在市議會答詢時坦承競選廣告內容「無法可管」;但為解決選前亂象,北市法規會副主委林淑華表示,將內部協調引用適當法規開罰。
台北市議會下午進行工務部門質詢,新黨議員潘懷宗不滿市議員選舉仍未開跑,可是北市街頭已出現各式各樣的競選廣告,參選人為達造勢目的,有些廣告內容已到匪夷所思的地步。
他說,有人在北投路與公館路的路口以巨幅廣告寫著「政府規定,市議員必須具備律師資格」,篇幅中還打上「實施日期二00七年一月一日」,廣告張貼二個月後就自行拆除,顯然這名參選人也知道廣告內容不實,只想短期內達到誤導選民的目的。
對此,何幼榕坦承「無法可管」,因為建管處只管廣告申請,不管內容。而依台北市競選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相關規定,競選廣告內容只要不觸及醫療及妨礙風化就可以。
潘懷宗不滿市府放任參選人張貼遊走法律邊緣的不實廣告,要求市府拿出辦法導正偏差現象,對此,市府法規會副主委林淑華認為,雖然競選廣告無法可管,仍可引用適當法規開罰。
她說,這些廣告的內容看起來就不符事實,已違反廣告物管理暫行規則中廣告不能虛偽及誇大不實的規定,暫行規則雖無罰則,她仍認為可引用行政執行法要求改善,否則就加以拆除,但若採用此法,市府內部仍須協調由哪一個局處負責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