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哲男聲請停止羈押提抗告 高院駁回
【大紀元5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十八日電)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被控收受梁柏薰政治獻金、疑涉司法黃牛案,台北地方法院依陳哲男涉犯詐欺罪,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陳哲男聲請具保停止羈押遭台北地方法院駁回後,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審理認為,仍符合羈押要件,駁回抗告。
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書表示,陳哲男主張台北地檢署以有勾串證人和湮滅證據之虞的理由羈押他,但現今台北地檢署已調查完畢本案待查事證,羈押的原因已消滅,因此,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維護人權。
裁定書指出,本案涉司法黃牛案件,嚴重影響國家司法公正形象,根據檢察官出具意見書,可知自陳哲男遭羈押禁見起,檢察官即積極偵辦,但因案情待查事證眾多,尚未完成偵查,仍有羈押的原因和有必要繼續羈押陳哲男。
裁定書表示,陳哲男以待查事證都已調查完畢,沒有羈押必要,作為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的理由,並不可採,陳哲男仍符合羈押要件,因此,裁定駁回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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