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於國香港十八日電)中國律師協會最近向各級律師協會、律師事務所印發「指導意見」,對律師受理徵地、拆遷等案件,「應接受司法機關監督與指導,發現可能激化矛盾擴大事態問題應立即報告主管機關」,對此,北京律師滕彪認為這是打壓阻礙律師維權活動。
據香港「明報」報導,「關於律師辦理群體性案件指導意見」已由中國律師協會公佈。文件要求律師辦理群體性案件應遵守報告備案制度,律師行接受群體性案件委託後,應及時向所屬律師協會報告﹔承辦群體性案件,應由律師行至少三名以上合夥人集體討論決定,統一接受委託,指定專人承辦。
文件還提出,律師辦理群體性案件應接受司法行政機關的監督與指導。律師依法辦理群體性案件,律師協會應當予以支援、指導和監督﹔對影響大的群體性案件,律師協會應及時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律師協會可以根據需要就案件相關問題向公眾表達意見。
中國政法大學教師、北京律師滕彪對明報表示,這份指導意見顯示當局有意以司法行政來限制律師展開維權工作,最近像河南、廣東方面也有一些類似措施,例如限制律師接受境外媒體採訪,以免案件在海外曝光,這是侵害律師職業行使權,目的在限制這幾年發展較快的法律工作者參與的維權活動。
他說,今年起當局對律師維權的遏制比較厲害,有不少案件律師都不敢介入。
不過,中國律師協會會長於寧表示,制訂這項規定主要目的是更好地發揮律師處理民眾和政府之間矛盾的角色。他說,很多土地和拆遷的矛盾是源於民眾和政府間溝通不順暢,新規定可以使律師更好地居間調解,而且亦更能保障律師的安全和利益,不至於與政府發生更大衝突。
於寧指出,根據行業守則,如果律師違反規定,協會可予停業整頓或者批評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