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敦硯/台北報導〕「光勤股份有限公司」離職經理黃志錢,因熟悉老東家專門代理韓國三星生產的電容、電阻等電子產品,在職期間涉嫌內神通外鬼,冒充「光勤」的老客戶偽造訂購單,向「光勤」中國深圳分公司大量訂貨,要求在香港取貨,依此「中國下單、台灣出貨、香港交貨」三角貿易模式,詐騙貨品逾5千萬元。
刑事警察局偵七隊二組經數月追查,發現平日在中國活動的嫌犯黃志錢(28歲 )本月初返台拍結婚照,預定在母親節當天搭機回中國,趁黃嫌到中正機場時將他攔下,警方起出11箱疑似詐騙的三星積層電容及鉭質電容等電子產品,警方查出嫌犯至少4次下訂,光勤公司則被騙出貨19次之多。
但警訊時,黃志錢否認涉案,表示假若有詐騙,可能是其他與他合作的人所為,他沒有行騙,警方訊後依詐欺與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並進一步追查其他共犯。
警方表示,黃嫌僅有國中學歷,退伍後到光勤公司當業務員,90年被派到中國做業務副理,2年後獲拔擢為業務經理,1月薪資近10萬元,沒想到他受老東家栽培,竟反過來行騙。
警方調查,光勤一家老客戶於去年4月間,被人冒名向光勤訂貨,依過去交易習慣,訂貨後120天才付款,光勤見是老客戶下單不以為意,陸續出貨,警方研判,黃嫌應是見付款日即將到期,可能東窗事發,便於去年7月離職,警方獲報調查。
新聞辭典–三角貿易
三角貿易(Merchanting Trade ),原指貿易商在本國成立公司後,另在它區或它國設據點,接受外國客戶訂單,再向第三國供應業者採購與安排運交貨,貿易行為涵蓋三國(或三地 )。
現今有台商運用前述模式,在港、澳等地設點,再循此轉投資設在中國的子公司或孫公司,將經貿觸角伸入中國;這三個點分別職司下單、出貨與交貨等,也被稱為「三角貿易」。
因經貿地橫跨三國或三地,詐騙集團遂利用遠地聯繫漏洞遂行犯罪。
也有跨國洗錢集團套用相同的三角模式,在境外虛設子公司、孫公司,協助將贓款洗到國外或漂白;嘉義檢警在3月破獲史上最大洗錢犯罪集團,就依此模式犯罪。(記者賴仁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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