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工程弊案更一審 彭百顯圖利罪重判
【大紀元5月1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林明宏/綜合報導〕前南投縣長彭百顯辦理921震災相關工程弊案,更一審判決大翻盤,法官認為彭百顯除違反採購法外,還涉有圖利罪,因此由二審的1年改判為5年6月徒刑,並追討圖利所得179萬餘元。
彭百顯則質疑更一審法官未調查,就依錯誤連篇的起訴書逕自判決,不僅違法且好笑,他一定會上訴。
該案由南投地檢署偵查起訴,檢察官認為彭百顯涉及至少8項罪嫌,其中包括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圖利、期約不正利益等罪,檢察官合併求處20年徒刑。可是在南投地院一審時,法官卻認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罪名全部不成立,僅認定違反政府採購法及業務侵占、背信罪,合併判處2年2月徒刑;台中高分院二審更認定只成立違反政府採購法判刑1年,其餘均不成立。
更一審則出現不同認定,判決書指出,921震災後,中央政府頒佈緊急命令,相關發包工程給予縣府首長很大方便,彭為了圖利久元及國軒這2家公司,在緊急命令屆期當天下午,完成「巨型公園文化休憩資訊中心」發包,由國軒公司以1796萬元得標。一般工程利潤以1成計算約圖利179萬餘元。
前立委楊吉雄 涉詐領2.6億補償金被訴
〔記者楊宜中、江志雄/綜合報導〕前國民黨籍立委楊吉雄涉嫌在民國83年和平港開發期間,和游淵琛共謀詐領了和平港公司2億6600餘萬元的漁業權補償費,花蓮地檢署昨依詐欺罪嫌起訴楊吉雄、漁場股東、人頭,並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花蓮縣政府5名涉嫌收賄官員,全案共30人被起訴。
楊吉雄獲悉後大喊冤枉,直指該案是經過協商後的合理補償,過程完全合法,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
起訴書指出,楊吉雄原在花蓮縣和平地區海域擁有和中定置漁場,游淵琛(已歿 )則擁有嘉豐漁場,但2個漁場均在79至80年初因漁源枯竭停止經營。依漁業法規定,漁場經營經核准後,無正當理由逾1年不從事漁業,應由主管機關撤銷漁業權。
但83年和平港開發期間,楊吉雄及游淵琛明知定置漁場漁業權應已喪失,但為詐領漁業權補償金,竟將鄰近定置漁場的設施搬運到和中及嘉豐定置漁場,當作是漁場的漁具供政府單位查估。游淵琛涉嫌賄賂花蓮縣政府官員,楊吉雄則是以立委身分向工業局承辦補償漁業權業務的人員施壓,要求儘速辦理補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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