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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永權:直航採原則許可 不須另立新法促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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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家俊台北十五日電)中國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曾永權今晚重申,明天堅持依議事程序,推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直航條款通過。他認為,現行兩岸條例已有委託或複委託機制,無須如綠營建議的另立兩岸談判法。

兩岸條例直航條款明天二度在立法院院會闖關。曾永權晚間受訪時說,國親共同修正兩岸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將兩岸直航改採「原則許可、例外禁止」制,實施上不會有問題。

他說,現行兩岸條例第四條明定,行政院得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民間團體,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之事務,也就是,以現行委託或複委託機制,即可處理談判事宜,無須另立直航談判法。

對於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質疑兩岸航權談判未果,即便修法也無法如期直航,曾永權說,兩岸海空運包機行之有年,各項航線、航權、旗證等事務,兩岸可以循既有模式處理,共謀解決方案。

兩岸條例第二十八條部份,國親提案規定,中華民國船舶、航空器等,得航行至大陸地區,其管理辦法,由交通部會同有關機關擬定,報請行政院於條文修正三個月內核定施行。但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認為,在兩岸航權、認證及法律適用等公權力談判前,礙難施行。

在兩岸條例第二十九條方面,國親提案為,大陸船舶、飛機等,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台灣限制水域、飛航情報區等。這部份朝野共識較高,綠營也沒太多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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