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間闖關入境 越南外勞落網
【大紀元5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得倉中正機場十五日電)四月十五日持偽變造護照在中正機場闖關入境的越南籍外勞NGUYENVAN HAY(譯音阮文或),經航警局幹員追查後今天宣佈,院嫌已於五月十二日在彰化落網,全案依違反偽造文書與入出國及移民法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在逃亡期間僱用阮嫌的林姓僱主也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移送偵辦。
根據警方的資料和阮姓嫌犯供稱,他曾經在二零零二年十月以觀光名義來台非法打工,直到二零零五年十月在台中火車站被查獲才被遣返出境。今年與妻子(已遣返)在越南以美金五千元和四千五百元的代價,取得假的身份證明再申請護照,在四月十五日晚間入境,於證照查驗時害怕東窗事發才會闖關入境逃跑。
警方根據阮姓嫌犯說法,嫌犯當晚出關後,曾經躲在中正機場塔台附近的樹林內休息,並趁著夜色沿著機場聯絡道離開機場,到第二天清晨才在大園搭公車離開桃園,並與先前熟識的僱主取得聯繫到雲林東勢鄉一家鵝隻宰殺場工作,每日薪資為新台幣七百元。林姓僱主對於僱用非法勞工坦承犯行。
航空警察局指出,越南籍人士阮文或涉嫌行使人頭護照、簽證不成強行闖關入境逃逸行為,明顯觸犯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條之行使偽(變)造文書罪暨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四條、第十七條、第三十四條、第五十四條等罪嫌。
另外,航空警察局說,林姓僱主非法僱用逃逸外勞涉嫌觸犯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四條、第六十三條等罪嫌;阮文或移請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至於林嫌非法僱用逃逸外勞違反就業服務法罪嫌案移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此一案件也造成航空警察局證照查驗隊長去職,相關幹部遭到申誡以上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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