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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文集

高智晟:被舉報者說「如果再告就拘留你」

──即中國政府以黑幫手法圍堵我全家的第173天

【大紀元5月13日訊】河南開封農民劉學立寄來的材料封面上寫著:「蒼天有眼,大地可證,血淚露宿,剝奪人權。」

劉學立被當地對他檢舉控告的中共官吏濫用權力打擊報復、野蠻迫害的是非判斷並不複雜。中共央視曾經報道:「國務院、國土資源部緊急對洛陽市公路局非法佔用土地,限兩個月內歸還群眾,問題要徹底清查」。劉學立舉報的正是洛陽市公路局非法佔用土地一事。

照理說,中共國務院、國土資源部對洛陽公路局佔地屬非法已經定性,且通過中共電視台曝光,卻表明問題要「徹查清」。劉學立的冤情本應當順理成章得到解決,據劉的控訴材料,雖然「中央責令地方政府兩個月內徹底落實解決,可地方政府欺上壓下,一邊虛假匯報堵塞漏洞,一邊殘酷鎮壓受害人,表面把耕地還給農民耕種,但違反買賣土地的協議至今還沒有退還。並對我進行瘋狂的打擊報復,動用嵩縣公安局多次刑訊逼供、毒打、威脅不准上告,但我為了全村群眾,為了國家的耕地不受侵佔,和他們堅持鬥爭,所以他們非法捏造事實,以莫須有的罪名強行拘留我三次總共45天,後又勞動教養我一年。」劉學立在控告信中說,2004年3月13日,被他檢舉控告的非法買賣土地的主要負責人「胡新旺書記把我『請』到公安局對我說,『不告,你可以隨時回家,如果再告,就拘留你!』我說『你依法辦事就行了』,隨即我被『公然侮辱他人』為名拘留十五天。

拘留期滿後我沒有回家,四處籌錢,湊集路費,我就毅然再次進京控告他們罪惡卑劣行徑!2004年4月6日,我被縣公安局級政府部門在天安門前強行帶走,扭送回縣公安局。返回河南的過程中,我被扒光了衣服,頭被腳踏著,一路慘遭毒打,後卻被以『毆打他人』為借口治安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期間,又多次威脅如果再告就要勞教我,我沒有答應他們的要求,他們又以『無理上訪』為借口再次將我繼續拘留。

拘留期滿後,緊接著2004年4月26日,又對我下了勞教一年的決定。我當時委託我哥向省勞教委提起復議,省勞教委說手續不全不接待,無奈在勞教所多次向檢察院提起復議,但一直沒有結果,非法剝奪了我的復議權。」

這個案件中的一個規律是,中共的中央政府,即便通過中央電視台的信誓旦旦「要堅決徹查」,也從來都是徹頭徹尾的謊言和騙局。被其定性為非法佔地的洛陽公路局的那些、在這樣的非法佔地過程中撈的腦滿腸肥的惡劣官吏,不但安然無恙,且就在中央政府要求徹查他們問題的過程中,他們卻進行著另一番的「徹查」,即對於檢舉控告他們犯罪的舉報人進行野蠻的打擊報復。

三次拘留關押共45天,後又野蠻的勞教其一年。其間,劉被這些濫權者在精神、肉體方面進行了長期的殘酷的野蠻折磨,凸現了中國權貴階層的殘忍、無法無天以及背離人民的無恥。

2006年5月12日 在有中共特務圍困的日子裡於北京家裡。

(根據錄音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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