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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家庭告李全教誹謗案 聲請記者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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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十二日電)總統陳水扁和夫人吳淑珍不滿立委李全教指控收取政治獻金和收受太平洋SOGO禮券,提起刑事誹謗自訴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雖然李全教未出庭,但陳總統和吳淑珍委任律師顧立雄庭訊中表示,為提出李全教發言內容、地點等證據,將聲請傳喚記者作證。

顧立雄指出,根據李全教記者會陳述,所使用文字和講話文意判斷,應是指吳淑珍一次拿新台幣數十萬元招待券到太平洋SOGO百貨消費,據此懷疑和SOGO案有關,但這種陳述並非事實,且指稱吳淑珍和SOGO案有關,已損害吳淑珍的名譽。

對於審判長認為陳總統和吳淑珍指控李全教誹謗所持的證據只有報紙,證據不足,顧立雄說,若李全教同意將報紙引為證據,或同意他說過這句話即可,但若李全教將來爭執證據能力,將聲請傳喚報導記者作證。

由於李全教戶籍不在台北市,審判長並對管轄權問題進行了解,希望陳總統和吳淑珍對李全教兩次召開記者會地點提出證據。

顧立雄表示,李全教分別在今年四月八日和四月九日召開記者會,四月八日在立法院召開的記者會可以自由時報報導為證,並聲請傳喚自由時報記者作證;至於四月九日在松山機場的記者會,則可以中時電子報為證,若李全教爭執證據能力,再聲請傳喚中時電子報記者作證。

李全教今年四月間指稱,前新偕中建設董事長梁柏薰透過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將政治獻金交給陳總統,以及暗示吳淑珍收受SOGO禮券,到SOGO購物使用數十萬元禮券,陳總統和吳淑珍認為,李全教涉嫌誹謗,依妨害名譽案件,提起刑事自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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