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凍結影視保護措施 新聞局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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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十一日電)媒體改造學社今天表示,台灣應立即撤簽要求WTO各會員國凍結視聽產品所有保護措施的提案,行政院新聞局電影處長周蓓姬今天表示,我國沒有要求WTO會員國凍結相關視聽產品的保護;而是要求其他會員國同意開放影視市場。

媒體改造學社召集人魏玓今天表示,台灣準備與美國、香港、日本、新加坡、墨西哥五個世界貿易組織(WTO)會員國聯合提案,要求WTO各會員國凍結視聽產品的所有保護措施,已影響各國文化自主發展,政府應立即撤簽。

周蓓姬下午表示,我國是今年WTO視聽服務業的主事國,並沒有要求WTO各會員凍結相關視聽產品的保護,更沒有要求不得更動所有可能保障視聽產業的相關政策及撤銷有關外資投資視聽產業的義務或限制情形。

她表示,台灣是要求其他會員國同意開放影視市場,允許我國影視商品輸入,同意我國可在各會員國內設立影視服務業,協助我國影視產業進行跨國合作,以拓展更多的國際行銷空間。

新聞局表示,過去我國為加入WTO,在農業與服務業(含電影)部分,完全沒有限制,但電影是國家文化的櫥窗,政府有必要對本國的電影文化加以保護,新聞局也曾多次邀請WTO專家與經濟部國貿局等會商討論,並委請WTO專家學者進行評估研究是否可收回當時的承諾。

新聞局表示,但討論結果均認為,我國若重新要求改變WTO原先的國際承諾,需與各國進行談判,並需相對地對各國付出其他代價與補償,且補償的代價不限只有電影,還有其他高科技等相關產業的補償。

新聞局說,二00四年修訂電影法草案時,增列具保護及輔導功能的救助條款規定,政府必須設置電影事業輔導金;成立國片院線或設定映演比率;研訂發展電影工業的各項措施;協助電影事業建置金融輔導制度;其他為維護我國電影事業的存續及發展的措施。

新聞局指出,開放電影市場與實施電影保護輔導措施兩者並行不悖,政府期待其他國家也能像台灣一樣開放電影市場,供我國電影得以獲取更多來自國際市場的利潤與地位,同時,也將藉由各式輔導與補助措施,提供與壯大我國電影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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