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十一日電)高雄市政府今天向市議會報告九十五年度追加減預算案,因為市府重編去年底被刪的交通局補助客運業四千六百萬元經費,議會批違反預算法,引發爭議,議員輪番批評主計處曲解法令,市府藐視議會,即使市府解釋依法有據,議會仍決議退回追加減預算案。
市府交通局於去年底編列公車委外補助客運業者五千五百萬元預算,議會基於儲備公車司機迄未進用,反對市府編列這筆專款,全數刪除;市府再於這次會期重編四千六百萬元做為對客運業者的補助款。
市議員許崑源批評市府違法、偷渡,不尊重議會決議,不循覆議案辦理,反而追加預算重編,是在藐視議會。
副議長蔡松雄及議員林壽山、周鍾湛、李榮宗也加入砲轟。蔡松雄批市府把議會「吃夠夠」,將議會當成市府議事局,不循覆議程序,重編對客運業的補助款就是違法。他批評葉菊蘭作風強悍、太強勢。
林壽山指預算法第七十九條規定,提追加預算要符合依法增加新業務、新增機構、所辦業務因重大事故超過法定預算或是依法應補列追加預算者;對於主計處所持預算法第二十二條「被立法機關刪除或刪減的預算項目及金額,不得動支預備金」做為解釋市府重編客運業補助款並無違法,林壽山批評曲解法令,誤導市長,有失職之虞。
議長蔡見興也不滿市府重編被刪除預算是不尊重議會,他認為市府應於明年預算再提或是請議員提案恢復預算,相關動作市府都沒做,逕採重編方式,有所不妥。
葉菊蘭強調百分百尊重議會,她認為被刪預算尚有一個「運輸業務科目」,項下還有兩千七百萬元,所以市府請示行政院主計處之後才會重編。主計處長呂麗美表示,會重編客運業補助款案,主計處已請示行政院主計處,其函覆文同意市府所提「被刪減除或刪減預算項目及金額,不得動支預備」的規定,她認為市府並無牴觸法令。
雖然市府極力解釋,仍無法得到議會的支持,議長於十二時三十九分裁示退回市府追加減預算,至於市府及議員提案同意交付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