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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刊登Emily照片 台內政部請NCC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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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十日電)台灣阮姓女子隔海爭女事件媒體大幅報導,昨天某報刊登未馬賽克處理的小女孩Emily照片。內政部次長顏萬進今天表示,報社的做法不妥,兒童局已發函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適當處理。

顏萬進受訪時說,這位小女孩才兩歲,媒體把她的容貌曝光,違反相關法令。兒童局已發函給NCC和這家媒體,希望這樣的情形不要再發生;期盼NCC本於傳播媒體的權責機關,做出適當的處理。

此外,顏萬進說,阮女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管未來法官如何裁定,由於Emily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依規定,Emily必須持原護照才能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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