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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未來使用新藥材 民眾須付部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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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十日電)為讓健保制度永續經營,衛生署規劃,未來新藥材使用,民眾必須支付「差額負擔」;戶籍已遷出的海外人士回台就醫,必須在台灣設籍一段時間後才能重新加保,設籍期限有四個月、六個月、一年等三方案,這些議題將在六月中旬台灣經濟永續成長會議中討論後定案。

台灣經濟永續成長會議預定六月十八、十九日召開,行政院從五日起陸續舉行相關議題會前說明會,上午進行第三場有關全民健康保險制度與國民年金制度會前說明會,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經建會主委胡勝正、政務委員傅立葉、內政部、財政部、衛生署、勞委會等官員對外說明。

傅立葉表示,健保制度十一年,雖已建立不錯基礎,但也面臨健保財務長期失衡、保費負擔不公平、未建立收支連動機制、健保醫療資源配置規劃有待強化、醫療資訊不夠公開及健保支付制度未盡完善等問題。

為讓健保制度能夠永續經營,衛生署規劃,現行雇主保費分擔,在兼顧雇主照顧受雇員工與保持企業經營的穩定性原則下,將依一定公式計算出雇主的負擔費率,每三年必須對提撥率檢討調整一次,調整方式可分為與被保險人應分擔保險費的成長連動、與政府應分擔保險費的成長連動、有分擔上限的設計等三種。

在訂定藥材上限方面,傅立葉表示,若能將新藥材列為「差額負擔」,由保險機構及被保險人共同負擔部分費用,就可兼顧健保財務負擔及病人的醫療權益。

海外人士回國就醫問題,傅立葉說,目前已遷出戶籍的海外人士回國,只要曾經參加健保,重新加保後,即可享有健保給付,外界批評不符合受益公平與風險分擔原則,因此,這次修法明定,戶籍已遷出者,回國後須在台灣設籍一段時間後,才能重新加保,等待期設定四個月、六個月、一年等三方案,將等經續會討論後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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