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彥臣:從「蠟像說」到「煮嬰論」的政治學解析

綦彥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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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8日訊】【新世紀特稿2006年4月7日】民族主義國家幾乎無例外地願意樹立自己美好的形象,以至於影響到社會單位如企業的行為方式,有時你會看到有工廠的大標語赫然書曰:「外樹形像,內抓素質。」在另一端,由於樹形象要緊即可能帶來很直接的效益如官位元提升、訂單簽訂,就會忽視內在素質,或說為了形象而有意封閉自己。這種封閉導致了「自願幽閉」,儘管在形式上的交流存在如「對外開放」,但精神本質卻是「故意例外」。

「自願幽閉--故意例外」實質上會損壞他們的形像,即容易被「妖魔化」,特別是他們力欲妖魔化別人的時候,更會受到反制。道義原則下的反制即便不是即時發生,也會在一定時滯後反應,而且後者的效果更為嚴重。從英國查理斯王子1999年的「蠟像說」到今天貝盧斯可尼的「煮嬰論」,中國的國際政治「樹形像工程」終於收到負效果,這種「收穫」恰如經濟高速發展的環境後果一樣。

我們沒必要從西方人的黃禍意識論(如法蘭克福學派巨匠霍克海默的「警惕黃種人」的歷史閱讀結論)來考察文化差異的歷史,只看查理斯王子的「蠟像論」的背景就可知一、二。查理斯在1999年時曾拒絕出席中國駐英大使館一次歡迎江澤民訪英的宴會,因為「作為持有不同政見者」(不同於王室),他討厭中國的領導人即江澤民,說他的形像如「蠟像」一般,言之為呆板而毫無生機。

據悉,查理斯故意怠慢江澤民的原因有二:一是,老江及中國外交官們在香港回歸時的拘謹表現,讓他這位已經政治上很拘謹的人都受不了啦;二是,不贊成江及中國的政治體制以及西藏政策。

關於查理斯拒不出席大使館公宴而在家與女友即尚未正式結婚的卡蜜拉舉行私宴,已有林林總總的報導,自不必細說。按中國的俗語說「請客不到,兩邊害臊」(兩邊者,主客雙方也),但是,在此十年前,美國總統老布希訪華,中國一位物理學家(異見者)受美方之邀參加,由於這位物理學家沒在中國官方名單上,被自己的同胞堵在大門外。

這樣一群把持國家權力的人,在「改革開放」之前,妖魔化西方人;當「改革開放」使西方人成為坐上賓時,他們又妖魔化自己的同胞如那位被堵在門外的物理學家。

查理斯的日記到今年2月21日才正式因法院申理程式而曝光,此時庫恩的《他改變了中國--江澤民傳》已經出版了一年多了。否則,庫恩先生會在第22章添上十分有趣的一段,更提高了《江傳》的可讀性。不過,在江澤民大力妖魔化自己的同胞或把對內妖魔化推向高潮之後,庫恩先生又幫他把這種妖魔化予以合法化、歷史化。

外國人幫中國人妖魔化自己的同胞,真乃聞所未聞之事。簡單回顧與對比歷史,我們就不難發現其中的奧妙:在《江傳》上,1999年前後重要事情有許多被「善意」地略去了,比如1998年未對民間組党人士的逮捕,1999年夏末(9月)對網路作家的逮捕;1999年10月21日(在完成這些逮捕後的)訪英行程,亦不寫入《江傳》。難道中國駐英使館已經未卜先知地知悉了查理斯王子的決定?

一個以妖魔化別人為能事的體制,肯定地會十分警惕來自他那個小集團之外的「妖魔化」力量--這是我的一個親身體會:1999年4月,我寫了一篇文章,曰《朱氏迷霧與政治生存策略》,文中說老江的舉措大體上就像個滿清時代的人。此話源於他的一個為中國人丟臉的動作(那時我還很「民族」,論到現在根本不會管它)——在APEC會議,老江與小克被請到直立話筒前,話筒後面不遠處有沙發;小克先講,老江一提褲褶(熨線)想往沙發上坐,但一看不對勁,又回到話聽前,站好,聽講。

我對這一動作的批評,被控為「惡毒攻擊黨和國家領導人」。這個定性黑字白紙地存於《起訴意見書》,到正式起訴及判決就沒了這句話,但背後的定性是不變的。我不可能與查理斯共謀,而且查理斯不懂中文,也不會讀到我發表在《歐洲時報》上「妖魔化」老江的文章。之於這兩個偶然,政治家們應記住的是,對外界批評當坦然處之,能改的缺點還得儘量改;改不了,也沒必要神化自己。

抽象論之,妖魔化別人(從西方人到自己的同胞)又要反制對自己的妖魔化,需要的是「神化」自己。只可惜,這的「神化」從毛澤東崇拜的短暫狂熱結束以來,再也無法奏效了。

然而,神化無法湊效並不意味著不承擔妖魔化的成本。最近,義大利政界聞人貝盧斯可尼,「接續」查理斯1999年的「蠟像說」又推出了「煮嬰論」,說共產黨中國煮過嬰兒當肥料。而且,老貝在痛遭國內批評的時候,仍然堅持不收回已發出的「大放之厥詞」,稱言「資料來自《共產主義黑皮書》一書」,云云。我沒看過《黑皮書》,但不太相信「煮嬰論」,至少可以理性地說:既便有一二例,也不會是普遍現象。倒是,毛時代的大饑饉出現過「人相食」的現象,那個現象比較普遍,規模不小,但至今沒有一本較正式的文獻來說明。只有個別社會賢達(如李銳)的回憶算作個體證明(如其文《「信陽事件」及其教訓》)。

就人性而論,「人相食」與「煮嬰作肥」沒多大本質上的區別,由於後者缺乏更為可靠的旁證,暫存不論。但是,既然吃人的歷史存在,一個居於社會頂端的統治集團就沒必要繼續「神化」自己。簡言之,該糾偏的就得糾偏,如停大規模的宗教鎮壓,釋放所有被判刑人員;該道歉的就道歉,如就1989年六四事件給出全面和解態度而不是「早有定論」。

不糾偏,不道歉,就永遠無法避免被「妖魔化」。設使社會頂端集團並不把被「妖魔化」當然一個重大政治因素來考慮,那以上分析則無絲毫意義。中國歷史上,同胞互相妖魔化的情況不少,遠的不說了,只說從太平天國到義和團再到革命黨,都有「滅清妖」的訴求。其間雖然義和團與「妖」達成一致,但「妖」終未免於被逐。革命黨稱滿清為「胡發異種」,不也是「妖」的一種嗎?

(4/7/2006 20:33)

來源:新世紀(//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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