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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七日電)罹患憂鬱症的陳姓女子指控李姓婦產科醫師問診時對她冷嘲熱諷,造成她憂鬱症病情惡化,向對方求償醫藥費及精神等損失新台幣四百餘萬元,高雄地方法院承審法官今天認為,陳姓婦人憂鬱症惡化與被告問診發言不當,沒有因果關係,駁回陳女的民事訴訟。
判決書說,陳姓婦人指控,自2001年十二月間起至李姓醫師開設的婦產科診所就診,自2002年三、四月間起,遭李陸續以「人生海海,死就算」等語詞嘲笑,又於去年二月二日就診,又遭對方說「你很愛看病,一月份到現在就看幾次,一點痛都沒辦法忍耐,健保局會約談哦」等語,致使她兩年多來完全崩潰,憂鬱症病情惡化轉為重度憂鬱症,李姓醫師侵害身體、健康等人格權,應賠償醫藥費、交通費、看護費、薪資損失、兼職損失及精神慰撫金合計新台幣四百一十八萬九千二百二十四元。
李姓醫師答辯說,陳姓患者自認其婦科病情嚴重,有生命危險,因而出言安撫她病情不至於死,並以「人生海海」四字予以開導,另因報載健保局可能約談高就診率者,而對她說明,並無羞辱、嘲笑之意;又依據醫學臨床經驗、研究,陳姓患者罹患重鬱症當是自身失眠症狀所引發,加上她腦部神經傳導物質缺乏所致,與其醫療行為間並無因果關係。
承審法官認為,依兩造所提證據並傳訊精神科醫師審理結果認為,被告固然曾對患者出言「人生海海,死就算」、「健保局會約談」等語事實,但憂鬱症成因及其惡化因素屬多重,包括生物學、社會學、心理學等因素,無從判斷是單一原因造成,難以認為被告所出言語與陳女的精神狀況轉惡為重鬱症有因果關係,因此全案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