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再次提醒讀者既沒邀請也沒命令誰看這部分)
沒有絕對空間,或者說我們假想的物體相對于絕對時空的認識對我們來說沒有意義,那麼怎麼可能有勻速直線運動。
力學中所用的坐標系稱為「慣性系」。根據力學,慣性系的運動狀態不是由自然惟一決定。相反,下面的定義卻是成立的:相對一個慣性系以直線勻速運動的坐標系也是慣性系。「狹義相對性原理」就意味著這個定義的推廣,用以包括任何自然事件:這就是說,每個對於坐標系C有效的普遍自然規律,必定同樣適用于相對於C作勻速平移運動的坐標系C′。(摘自《愛因斯坦晚年文集》第55頁,[美]阿爾伯特•愛因斯坦/著,方在慶、韓文博、何維國/譯,海南出版社,2003.3)
速度是單位時間內物體運動的空間距離,時間與空間根本上是一回事,時間等同於空間。那麼相對於某坐標系作勻速運動的另外坐標系擁有相同的(普遍的)自然規律,其實就是某一有相對靜止不動點的動靜體系(假定觀察者、思考者處於絕對空間之中)的運動關係與另一個有相對靜止不動點的動靜體系(同樣假定觀察者,思考者處於絕對空間之中)的運動關係同時發生時,這是因為觀察者思考者都處於絕對空間中,所以任一分離的(相對於絕對空間)動靜體系的運動規律都可以看作是相對於絕對空間的,因而可以得到相同的(普遍的)所謂自然相對於絕對空間的運動定律。
說相對論超越了絕對時空,將遇到極大的困難,用一則形象的笑話來比喻的話就是,車門已經掉了為什麼還要開車時抱著,因為下車時得開車門。
表面看來似乎是以牛頓絕對時空的認識來企圖超出絕對時空的荒誕,其實是自然主義的陰影。愛因斯坦坦承認為有一個獨立於人的意識的客觀世界是一切自然科學的基礎,因而此客觀世界就是外在自然,而且在時間上(自然科學的認識)先於人(意識),那麼人只能在此自然(空間)中尋找與此自然空間相關的定律。這也是持有自然主義的愛因斯坦相信進化的必然原因。
我們定義的認為的事物間的關係才是有意義的,因為事物本身就是我們定義的,如果討論事物相對於時間與空間的關係就等於置觀察者、思考者於世界及至自身無關的絕對時空中,只能是虛幻,所以事物與觀察者、思考者之間的關係才是有意義的。
觀察者看到風車的葉片圍著風車轉軸旋轉,這時風車與觀察者都是相對於大地靜止,有一個靜止的參考。但如果在太空中沒有上面提到的相對於大地的靜止參考。認為地球圍太陽轉是把地球場內的認識、運用於地球場外所得的某種程度的虛幻。
在地球上(地球場內)不動點與觀察者相分離似乎並不要緊,但在太空中地球與太陽間的關係,觀察者只能以自己的所處位置為不動才能得出與自己相關的有意義的結果,也就是宇宙與觀察者、思考者的真實關係。
觀察點與靜止點不可分,或者說觀察者處於與運動相對的靜止,與此靜止相對統一,這是理解不同時空的關鍵。
速度絕不是相對於空間的速度,而是物體的運動相對於其他物體的運動的比值。在我們所處的時空場,我們是以天體的運行或者說相對於地球大地的運動來定義時間的,或者說以我們對天體運行的感知及天體運動對我們的影響來定義時間,這一切由我們的意識認可,或者說我們定義的這裏的天體運動對我們(意識)才是有意義的。
天體運行是我們目前通過「光」這種介質概念來觀察感知的,也就是說我們瞭解的這個世界中的時間是通過「光」來定義、確認的,那麼再以此由「光」來定義、確認、認知的「時間」來衡量光速,只能是循環論證,這也是為什麼所謂真空中光速不變,其實稱作絕對空間中的絕對時間相等更恰當些。
光線怎麼可能彎曲呢?空間怎麼可能扭曲呢?說引力場引起了光線彎曲,其實是在地球靜止的情況下在地球上看(借助光)星體相對於太陽在一定時間內轉了一定角度,是光源本身以太陽作參照在動。
物體相對於空間的運動是靠「光」來觀察的、認知的,那麼物體在空間中的運動(相對於空間的運動)等於相對於「天體運行」的時間作參照,我們觀察到物體運行一段距離等於我們看到認知到光運行一段距離,等於時間流逝一段「距離」。這再次證實時間與空間可在我們意識中互換,時空相等。
那麼,現代科學的認知,尤其是物理學,只是把時間量化,並把量化的時間在空間中作各種演化的結果。前面第二部分提到萬有引力定律。
很難說可以代表現代實證科學的有樣板作用的物理學的目標是研究物質及宇宙萬物的構成。說其目標是研究物體及萬物的運動原因倒還過得去。@*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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