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居馬國外國人將來或許可用銀行定存買房產
【大紀元4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毓平吉隆坡五日專電)馬來西亞旅遊部副部長林祥才表示,旅遊部將儘速答覆房地產發展商的建議,即參與「大馬第二家園計畫」的外國移民,可將依規定在銀行定存的馬幣十五萬或三十萬元,提出來購買房子。
他說,目前為止,已有七千三百多名外國人響應而參與這項計畫,移民到馬國安居,以度舒適的休閒生活。這些外國人包括來自中國、香港、日本、英國、印度、印尼、孟加拉及新加坡。
按照該項移民計畫,獲准入境居住的外國人,必須在馬國銀行定存一筆馬幣十五萬元(約四萬美元,限五十歲以上者)或三十萬元(約八萬美元,限五十歲以下者)。居留簽證一次十年,並可購買有地的房子自居。
馬國房地產發展商主席黃忠立與旅遊部會談,並提出上述建議,認為此舉有助於推動馬國房地產的發展,同時也可為下游行業帶來商機。如果依照老辦法,定存不能動,對馬國經濟根本沒有多大幫助。
林祥才表示,此意見值得考慮,將儘速作出答覆。他同時說,有關計畫曾修正一些條件以配合旅遊業的發展,例如居留簽證可享十年,滿期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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