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熙豐年間,在京師的樊樓旁邊有一座小茶館,生意非常興隆。
有一天,一位從邵武來的李姓客人,與一老友在此小茶館敘舊飲茶。因天氣比較熱,李姓客人便脫下了外衣,把帶的數十兩金子隨手放到了茶桌上,結果走時卻忘記了拿。李姓客人離開茶館後,才發現自己遺失了金子,但心想這個茶館中往來的人那麼多,肯定找不回來了,也就沒有回去尋找。
三四年後,李姓客人再次來到這家茶館,他並沒抱希望,只是隨口說自己三四年前曾在這裡遺失過東西。茶館老闆聽後想了想,問道:「你那天是不是穿著毛衫坐在這裡?」李姓客人說:「是啊。」又問:「同你在一起坐在這裡的人是不是穿著皂皮襖?」答:「是啊。」茶館老闆說:「那些東西被我撿到了,那時也趕快出去追趕,但你們走的很快,在那麼多人中一時也沒有辨認出人,於是就把東西放了起來。心想你們明天肯定會回來尋找。我從沒有打開過,但覺得很重,想必是黃金白銀之類的東西。如果你說的塊數重量相同,你就拿回去吧!。」李姓客人說:「如果能找到,我就與你平半分。」茶館主人笑而不答。
李姓客人跟隨茶館主人來到一小棚樓上,發現樓上放了很多鞋、傘、衣服、器皿等他人遺失在這裡的東西,而且上面都貼有字條,寫有某年某月某日,大概是什麼樣的人所遺失。如果不知道的,就寫著不知道。在一個樓角中找到一個小包袱,封記從沒有打開過,上面寫著某年某月一位官人所遺失在這裡的。
下樓後,茶館主人同眾人再次詢問李姓客人包袱中金子的塊數重量。李姓客人答出來後,茶館主人打開包袱一看,果然同李姓客人說的相符,便把包袱全部還給了他。
李姓客人為表示感謝,要留下一半金子給茶館主人,茶館主人說:「官人想必也讀過書,怎麼這麼不會看人呢?古人明辨義利之分,我如果重利輕義,就把東西藏起來不告訴你,你又能怎樣呢?又不能官法相加?我之所以這樣做,就是總怕自己有愧於心的原故啊!」
李姓客人知道他不會接受,非常羞愧,對其一再施禮拜謝,茶館主人則不斷的謙讓辭謝。後請茶館主人到樊樓去飲酒,結果茶館主人也堅決推辭了。
當時茶館中五十多人,大家都非常感慨,說這種事真是世上少有。有人說:「伊尹的一介不取,楊震畏懼的四知(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也不過如此啊!」
老人經常說「不要做愧心事」。古人說「人之初,性本善。」其實,面對很多事情時,我們的內心還是能夠區分正邪好壞的,只是在後天觀念的侵擾下,在私利私慾的誘惑下,有時並不能堅守自己心中那份純真和善念,以及道德準則。只有畏天敬神,以人倫道德為基點,時時嚴謹的要求自己「慎獨」、「自守」,事事做到問心無愧,這才是正人君子應具備的品行。
(據 宋 王明清《摭青雜說》)
──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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