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實施對台教育交流九項措施
【大紀元4月30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三十日電)福建省廈門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近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對台教育工作的意見」,宣佈廈門學校將在對台教育合作交流方面實施九項措施,包括台灣中小學生與廈門學生同等收費、台生報考高中不再考政治科目等。
「廈門日報」今天報導,廈門市將實施九項對台教育措施: 一、首設廈台教育專項資金。廈門市教育局設立廈台教育專項資金,今年首期啟動資金人民幣五十萬元,用於廈門市對台教育交流工作。
二、和台灣學校建立校際關係。發動廈門市各大中小學開展對台交流活動,對重點交流項目提供經費支援;繼續鼓勵廈門中小學與台灣中小學建立校際協作關係,今年擬推動二至三所中學、一至兩所小學與台灣中小學建立校際友好關係。
三、舉辦首屆閩台中學生夏令營。今年計劃組織廈第一屆閩台青年學生夏令營活動,邀請台灣中學生赴廈門參加「閩南文化」研修活動。
四、閩南文化課納入學校課程。鼓勵學校開設「閩南文化」課程,成立各種興趣小組,開展各種「閩南文化」活動。
五、吸引台灣優質職教赴廈辦學。廈門市職業學校與在廈台資企業開展校企合作辦學;創造條件吸引台灣優質職業教育資源赴廈合作辦學。
六、籌辦閩台校長論壇。今年將舉辦第四屆「海峽兩岸心理輔導論壇」,並籌辦閩台校長論壇。
七、台灣學生和中國大陸學生同等收費。對台生赴廈就讀實施同等收費,台灣中小學生在廈就學免收借讀費,中小學校嚴禁收取任何形式的贊助費。
八、開辦台生班。進一步簡化台灣中小學生入學手續,台生由在廈門暫住地教育主管部門負責協調安排入學。在小學,每年八月上旬,廈門市教育局組織區教育局會同市台辦、市台聯在台商協會辦公,安排台灣、金門學生到廈門市優質小學就讀。
在初中,今年起擬在廈門一中、雙十中學、外國語學校初中部開設台生班,每年六月由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當年初招政策統籌安排。
在高中,台生免考政治,高中招生實施台生加分照顧、單獨錄取。
九、設立台生獎學獎勵基金。基金有兩項功能:一是每年獎勵一批在廈門就讀的品學兼優台生;二是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台生。獎勵基金今年將首次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