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30日訊】
(大紀元記者許芸湘採訪報導)原本身強體壯的宋許花,因受到王海明等暴徒毆打,導致身體殘廢,耳朵也被打成重聽。宋許花指出,王海明係山西呂梁市副市長李秀峰(原柳林縣委書記)外甥,平時就如地頭流氓到處欺壓人民,仗勢欺人,當地公安不聞不問。
宋許花激動的說:「王海明平時包工程,從中賺取暴利,一次工程中要拆建自家門前的道路,因覺得沒道理,堵路想和他們談判,結果就被王海明等人打殘。」
宋許花敘說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2000年6月15日早晨8點多,王海明帶了他的工人,對我拳打腳踢,更有甚者用地上的石頭砸我,自己昏厥了過去,當地派出所公安將自己拖回家中的坑上放著不管,好心的村民見狀反映到派出所副所長那兒,王海明的工人才不情願的將自己送醫院。」
「送到醫院後因王海明不及時付醫療費,延誤了最佳治療時機,一個健康的人就成了廢人了。這是什麼樣的社會,只因大家不敢得罪王海明,就任由我自生自滅。」
「這次醫療積欠了7、8萬的醫藥費,之後就治病問題找上王海明,換來的又是一頓毒打。2000年7月,再次協商時王海明的父親不僅對我辱罵,還撥我冷水,拿菜刀想砍人。」
協商不成,宋許花只好拖著殘疾身體與身上一條條烙印到當地政府反映,大家不敢得罪李秀峰,因此也得不到合理的答覆。
2000年12月26日,宋許花在胞弟扶持下,到縣公安局反映情況。宋許花無奈的表示,公安局以我們干擾公務為由,將我們扣押起來,還將我強行抬進看守所,並對我內插鼻管灌奶至不醒人事才送醫院搶救。
宋許花說,在多次上訪被拘留期間,自己唯一的10歲小男孩因得不到照顧,溺水身亡。2002年11月17日,父親為了我的事,活活的被氣死。因不放棄上訪,2005年7月16日,被非法拘禁,和殺人犯關在一起。有冤屈不得反映,反映了還得被關押,她問:「這是哪一條規定呀?」
宋許花指出,在副市長李秀峰的權威下、王海明的錢勢下,公、檢、法政府及省關部門故作黑白顛倒,打壓報復,讓犯罪者逍遙法外。宋許花盼望領導能清查腐敗,讓人民的問題得以依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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