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長人事 周錫瑋:警政署應尊重縣長職權
【大紀元4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三日電)台北縣警察局長人選陷入僵局,縣長周錫瑋今天強調,警政署應該推選出兩至三位人選給他遴選。警政只提出一位人選,是不尊重他的職權。他認為,警政署可提出多名人選,縣市長也可提出人選,互相討論,才能選出兩全其美的人。
縣警局長黃茂穗已經內定出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長,上星期六(一日)周錫瑋與署長侯友宜、黃茂穗在新莊一起表揚郵局搶案有功人員,不過,周錫瑋與侯友宜雙方沒有互動。
縣政府今天發佈新聞指出,新任台北縣警察局長人事案,內政部警政署應尊重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及地方制度法第五十六條之憲政精神與立法意旨,由中央推選二或三位以上人選,經縣長周錫瑋圈選同意後,由中央依法任免。
周錫瑋認為,縣市長須負起地方治安的政治責任,縣警局預算由縣府編列,希望黃茂穗所遺留下來職缺,能夠找到最佳的人選,也能配合縣政推展的需要。對於人事僵局,周錫瑋說,台北縣警察局長的派令由他發,但警政署只提出一位人選,不尊重他的職權。
周錫瑋表示,中央與地方是夥伴關係,雖然地方制度法規定主計、人事、警察、稅捐及政風之主管,依其專屬人事管理法規任免,但實務上,歷年來這些一條鞭主管人選,都是由各中央相關機關提報後,送各縣市首長遴選,再依法核派。
媒體報導,侯友宜提出的台北縣警局長唯一人選,是現任彰化縣警察局長林國棟;但周錫瑋屬意台北縣議會推薦的台南市警察局長王文忠。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