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二十九日電)下屆總統和立委選舉是否二合一,引發政府交接議題。立法院在二○○三年底一讀通過的「正副總統交接條例」草案,明定主管機關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對此重任讓中選會備感壓力,目前已有熟悉選務工作的人士主張,考試院、監察院等院級機關,或許比中選會更適合。
現行法令沒有明文規定新舊任總統交接期的期限,總統和立委選舉能不能合併舉行,各界看法不一。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曹爾忠 (連江縣)認為,只要交接條例訂好,就不用怕交接期的問題。
台灣早在二○○○年就首度政黨輪替,民主體制洗禮下,政黨輪替將成常態,但目前尚未有一套明定政府交接事宜的法令。
還未完成立法的「正副總統交接條例」草案明定,當選人就職前得調用人員、公費籌設辦公室,並被賦予與聞國政權,得就中央政府主管業務,要求相關機關提供資料或說明;移交事項包括國防、外交、兩岸及情報等特殊檔案、未辦或未結的重要案件等。
「正副總統交接條例」的立法目的,是為維護候選人的安全,及以當選人身分為就職前的準備,並確保國家安定,有利國務銜接。
中選會主委張政雄表示,美、法、日都是由總務、預算或檔案相關機關主管政府交接工作。據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的研究指出,美國「總統交接法」規定,由總務署長依照當選人請求,提供人員訓練、交接指南編製、與候選人競選陣營諮商、提升財務申報效率及申報標準化等服務和資源;聯邦選舉委員會不執掌交接工作。
張政雄說,日本沒有明確的相關法制設計,政府交接基礎,主要建立在內閣之下設置的「人事院」;獨立性甚高的人事院,掌管文官體系的日常運作。
在法國,政府交接的重點工作是歷史檔案移交。張政雄指出,法國國家檔案局隸屬文化部,在各部會都派駐隸屬檔案局的代表,隨時幫助各部會做好文件檔案保存工作。
張政雄說,依照現行法規,總統職務交接都不是由中選會執掌;依照中選會的性質和權限,主管政府交接事宜「實有所不妥」。但如果立法院仍認為中選會適宜擔此重任,中選會也會善盡職責。
對於立法院的「厚愛」,一位資深中選會官員說,中選會一向只處理選務,如果要背負維護正副總統候選人安全的責任,並且要執掌龐大的人事、財務、檔案、國家機密等交接事宜,任務高度複雜和敏感,實在是「太沉重」。
除中選會外,有熟悉選務工作與政黨運作的人士建議,考試院、監察院等院級機關,除位階高,獨立性質也普獲肯定,很適合執掌政府交接事務,值得相關單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