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憲章第七條對付伊朗 中共駐聯合國代表反對
【大紀元4月29日報導】(中央社紐約聯合國總部二十八日法新電)中國駐聯合國代表王光亞今天重申,中國反對西方國家計畫引用聯合國憲章第七條,通過對伊朗具有拘束力的決議案,以迫使伊朗停止提煉濃縮鈾活動。
王光亞表示,西方國家與伊朗目前的僵局應該透過外交方式解決,西方國家擔憂伊朗正在尋求發展核子武器,王光亞這個月擔任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輪值理事,安理會共有十五個會員國。
國際原子能總署署長艾巴拉迪,週五對安理會提出報告表示,伊朗並未遵守聯合國要求伊朗停止提煉濃縮鈾的最後期限。
聯合國的西方國家外交官員表示,他們將引用聯合國憲章第七條的規定,下週在安全理事會中提出對伊朗的決議案。
王光亞說:「我們希望能夠以外交方式解決有關問題,因為伊朗地區目前的局勢已經相當複雜。我認為引用聯合國憲章第七條,會使當地的局勢更為複雜,這將使有關爭議朝向更不確定的方向發展。」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條通過的決議案,將用以處理「威脅和平、破壞和平或是侵略行為」,決議案對聯合國所有會員國均有拘束力。決議案可以授權進行制裁,或甚至採取軍事行動。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條通過的決議案,是聯合國在一九五○年至一九五三年對韓戰,以及在一九九一年對伊拉克入侵科威特採取軍事行動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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