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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二十八日電)試辦一年的雇主僱用身心障礙者補助要點,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今年再加碼補助,將原本雇主僱用一名身障者上限可領新台幣六萬元補助的額度,調整為僱用九個月上限可領九萬元,這項辦法即日起上路。
勞委會核定雇主僱用身心障礙者初期補助要點,補助長期僱用身心障礙者的雇主,補助對象以員工總人數未達一百人的機關為優先。
勞委會指出,雇主僱用身心障礙者初期補助要點進用對象為有工作能力、就業意願,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身障者,同時必須符合非自願性離職,或初次尋職、長期待業者。
勞委會表示,雇主僱用身心障礙者,分僱用初期薪資補助與繼續僱用薪資補助。僱用初期薪資補助期間為三個月,每僱用一名身障者,依身障者類別,最高每月以一萬元為限。
從僱用第四個月起,每僱用一名身障者,每月最高補助以一萬元為限,最長補助為六個月。換句話說,如僱用一名身心障礙者達九個月,雇主最高可獲九萬元。
據統計,身心障礙者平均月薪資約兩萬四千元。勞委會說,這項補助辦法聘僱身心障礙者,薪資不得低於法定基本工資,每週工時應達二十小時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