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擬提案 記者有拒證權
【大紀元4月28日報導】(據中廣新聞賴正翔報導)聯合報記者拒絕透露消息來源,遭法院裁罰;國民黨團今天表示,將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明定記者有權拒絕透露消息來源,但不得拒絕法院要求說明訪問內容,而為了防止未來犯罪的發生,也不得拒絕作證。
對於聯合報記者因為拒絕作證,遭到連續罰,國民黨團舉行記者會,聲援聯合報記者,並說,這是扁政府對新聞自由開刀,自搜索報社,打壓tvbs後,再度對媒體施壓;對於記者拒絕作證,國民黨團決定要提案修法,將記者納入拒絕證言的範圍,提案立委高思博說,訪談內容還是必須要作證。
除了訪談內容不得拒絕法院要求說明外,國民黨團也提出另一個例外的範圍,也就是,如果訪談內容涉及未來犯罪的可能方向,記者也不得拒絕作證;國民黨團強調,相關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可以連續罰,就不得連續罰,而記者高年億的證詞,如果不是破案的唯一線索,檢調機關應該要盡其調查之能,而不是只要求記者說明消息來源,任意憾動媒體的公信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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