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解決MOD問題 須先修法
【大紀元4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秦裕中/台北報導〕中華電信MOD(Multimedia on Demand,多媒體隨選視訊服務 )適法性的問題,在昨天的公聽會中引發激烈討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主委蘇永欽強調,MOD涉及三個層次,分別是數位匯流發展、民主憲政次序以及產業競爭次序,不會選擇性執法,要解決MOD問題,「一定要透過修法」。
中華電信MOD自開通以來,即因適法性備受爭議,有線系統業認為MOD涉及傳輸影像,既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也因官方持股達四成八的中華電信,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中華電信被指為是壟斷市場、資源獨享,還讓政治黑手干預的「媒體大怪獸」。
昨天在一場「MOD適法性問題」公聽會,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理事長陳繼業建議NCC不該讓網路電視(IPTV )由中華電信獨占。
中嘉網路執行長張安平說:「中華電信投資五十億搞大電視(MOD ),但每月回收不到五百萬,他們用的錢有一半是老百姓的,難道不需接受監督嗎?」
東森媒體董事長魏啟林表示,其他固網業者不敢貿然投資IPTV,就是因為大平台掌握在中華電信手中,其他業者若要申請,必須自行開發。
中華電信則強調,歡迎系統業者共享IPTV平台,也說符合交通部「電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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