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二十四日電)台北縣汐止台電地下輸電線工程今天發生工人摔落意外,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表示,初步了解,承攬商沒有提供安全上下設備,且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吊升勞工,已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將依法移送雇主,現場負責人也需負業務過失責任。
勞委會勞工檢查處處長傅還然指出,這起意外發生在未完工的豎井,高度有四十五公尺,約有十二層樓高,經現場初步調查,工程承攬商未提供安全的上下設備,又違法採用移動式起重機吊升勞工,勞委會調查結果確定後,將依法移送雇主。
至於台電是否有責任,傅還然表示,台電是業主或原事業單位,目前仍待進一步確定,如果是原事業單位而未盡危害告知責任,依法也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