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車按喇叭 嚇死汽車教練
【大紀元4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市31歲田姓汽車教練指導學員道路駕駛,遭後方車輛猛按喇叭驚嚇過度休克死亡,保險公司認為有違常理拒絕理賠;高雄高分院調查田並沒有心臟等方面病史,在工作壓力下,突遭外來刺激被嚇死,並非不可能,判決2家保險公司共賠償200萬元。
田姓市民在87年及92年分別向2家保險公司投保壽險及意外險,保險金額共200萬元。
教導學員 受驚休克
92年7月25日晚上7點,田指導王姓學員進行道路駕駛,途經高市復興與中山路口碰到紅燈,綠燈起步時車輛熄火,遭後方車輛長鳴喇叭催促,田當場因受驚休克,經施以急救無效,家屬認為符合意外死亡要件,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保險公司 不願理賠
2家保險公司則稱,「意外」是指非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並與死亡有直接因果關係,家屬主張田因喇叭聲驚嚇過度死亡,有違一般經驗法則,尚難認定與休克或死亡有因果關係,自無理賠義務。
王姓學員作證說,案發當時田有抽搐現象,昏倒並流口水,拍打肩膀也沒有反應,當時他很緊張找行動電話,後面計程車按喇叭時,田均未動過,隨後他把車開回教練場,請人幫忙送醫。
二審合議庭法官調查,田沒有汽車教練執照,暑假期間臨時充當教練,工作時間因而增加4小時,公司又規定教練車毀損,教練和學員共同負責,加上學員技術不熟練,可能發生事故風險高,身心所承受的壓力,應比平常大,若遭遇突如其來的刺激,如突然鳴放喇叭,導致心臟一時無法負荷而死亡,並非不可能。
而據檢察官相驗結果,認定直接死因為「心肺衰竭」,但田無心臟等病史,加上保險公司無法舉證他有疾病,因此認為被喇叭聲刺激嚇死最有可能,維持原審判決。
醫生談/音量相對論 看身心狀況
〔記者曹明正/高雄報導〕高雄榮總急診部主任張宏泰分析,一般車輛的喇叭音量再大還是有限度,常人不太可能因驚嚇過度致死,不過若當事人正專注在某件事情,普通聲音確實有可能呈現「放大」,這時又另當別論。
突如其來 效果不同
張宏泰說,通常只有因為心臟方面疾病才會導致猝死,諸如心肌梗塞或者心律不整在臨床上都很常見;至於喇叭的音量會不會達到驚嚇過度造成心肺衰竭?他則持保留態度,因為普通車輛的喇叭再怎麼大聲也會有一定程度的極限,不太可能大到嚇死人;不過當事人若處於緊張的狀態、或者專心在某件事情,突如其來的聲音干擾,可能會「變」得特別大聲,「效果」自然又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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