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台立院國防委員會軍購有共識 簽署跨黨派協議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4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台北二十二日電)親民黨籍立法委員顧崇廉今天表示,一個多月前曾與立法院國防委員會各黨派代表,協商軍購預算案,協商結論礙於默契不便透露。經查證,除台灣團結聯盟黨籍國防委員會立委何敏豪,原則同意尚未簽字外,各黨國防委員會委員均已簽妥同意軍購預算案的協議文件。

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近來會晤立法院長王金平,磋商軍購預算案事宜,會晤極力反對軍購的無黨籍立委李敖(台北市)。

顧崇廉(不分區)上午接受記者電話訪問時指出,馬英九動作頻頻,「政治意義超過實質利益」,早在一個多月前,國防委員會委員已就軍購預算案展開協商,且他「也曾與執政黨協調過」,礙於默契不能多說。

經記者查證,顧崇廉主導的親民黨軍購小組,三月二十四日擬妥一份「就國防部提請三項軍購的主張」文件,即分別向立法院國防委員會的朝野各黨代表協商軍購預算案,但尚未獲得朝野各黨團的認可。

文案具體內容如下:

國防部就三項軍購案,於立法院國防委員會幾度公開討論後,我等民進黨(台聯黨、國民黨、無盟)與親民黨國防委員會全體委員,均已充分瞭解其重要性,經協議後,做以下看法:

一、向美國購買先進武器裝備,以增強防衛實力,保障民眾安全,有其必要。民親(國親、台親、無盟及親民黨)兩黨誠表支持,惟所購之武器,限用於防衛中華民國之生存發展,及百姓的安全福祉。

二、購買武器裝備,應符合既定之「國防政策」、「建軍政策」及國內軍工業無法生產研製者為限。

三、購買武器裝備應以年度預算分年編列,不以舉債(特別預算)方式採購,並接受監督及採購過程透明化,杜絕浪費舞弊。

四、採購武器裝備符合「有效嚇阻,防衛固守」之戰略目標,並能有效發揮功能。

五、三項重要軍購中,以潛艦為唯一具有嚇阻之戰略武器,亦為我防衛之必須,惟迄今未有標的物,故難以律定取捨。國防部應於期限內(一年為限)積極規劃可行方案,送立法院國防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辦理,所需先期作業費用,於本年度預算內容納支應 。

六、P3-C反潛機為反潛防衛所必須,為順應民意,擬同意於本(95)年度預算內追加後,分批進行採購改裝,並提供國內軍工業技術轉移併案進行。

七、台灣需要整體防空體系,並非單指六座愛國者三型飛彈本身,而需由國防部作完整之規劃討論後,才能確定所需有效裝備之選用。

八、以上各節屬原則同意,俟呈報黨團作成決議後,提送立法院國防委員會討論。

民進黨籍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湯火聖(南投縣)、無黨團結聯盟黨籍國防委員會委員顏清標(台中縣)、國民黨籍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帥化民(不分區)均簽字同意,唯獨何敏豪(台中市),對文件措辭有意見未簽字。

何敏豪答復記者詢問指出,原則上贊同這份軍購預算案的協商文件內容,自己只是對文件的部分文字敘述有意見,要求顧崇廉重新打印後再簽名。

何敏豪有意見的文字敘述包括:第一項中華民國之後應加註括弧台灣;第二項「及國內軍工業無法生產研製者為限」建議刪除;第三項「不以舉債(特別預算)方式採購」,建議改為「國防預算應逐年調高至佔GDP3%」;第七項主張修改為「台灣需要整體防空體系,國防部應作完整之規劃討論後,並確定未來二十年所需有效裝備之選用。」

此外,帥化民也建議,第七項應修改為「台灣需要整體防空體系,並非單指六座愛國者三型飛彈本身,應包括被動防禦地下化等,而需由國防部作完整之規劃討論後,才能確定所需有效裝備之選用。」

親民黨立院黨團總召集人呂學樟表示,國防委員會雖已有初步共識,但親民黨將在下週二(二十五日)召開黨團大會,聽取軍購小組報告與立院各黨團協商結果,定調親民黨對軍購預算案的立場。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