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八米巷道口十公尺 擬劃機車停車位
【大紀元4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台北二十日電)台北市政府交通局長林志盈,今天在台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中表示,為因應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修正,路口十公尺內禁停措施將作適度放寬,即八米巷道路口十公尺內路段將視交通狀況開放劃設機車停車位。
林志盈在交委會工作報告時,市議員陳玉梅等人質疑台北市路口禁停措施為何又擬放寬,對此,林志盈作以上表示。
交通管制工程處長蘇崇昆補充表示,路口十公尺禁停放寬措施需視是否妨礙行人車輛進出而定,不是所有路口都放寬,以目前市府規劃,放寬的路口以八米巷道為限,但需經會同當地里長等相關人士會勘後,才會同意在巷口劃設機車停車位。
由於並非所有巷道或路口十公尺路段禁停措施都放寬,因此,議員質疑警方要如何執行違規取締?交通警察大隊長陳銘政答詢表示,警方仍會依既有標誌、標線作為執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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