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檢驗商品「揭弊」出差錯。高等法院認定,消基會九十三年公布有機蔬菜檢驗結果,對青江菜只用一種方法檢驗,未再以其他方法確認,就認定青江菜殘留農藥,此一檢驗疏失,造成提告農民產品滯銷受損;全案昨天大逆轉,改判消基會敗訴。
高院判決消基會須賠償林小琪、邱乾勳兩位農民各七十五萬元,並在消費者報導雜誌,以及自由時報等六家平面報紙頭版、刊登半版道歉啟事一天。
檢驗疏失 消基會首次敗訴
本案為我國消費者保護團體檢驗市面商品,因檢驗疏失造成經營者損害及被判賠償的首例,也是消基會首次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高院判決指出,雖然消費者保護團體是要保護相對與屬弱勢者的消費者,但公布和報導檢驗結果應確認無誤,才能避免反而侵害經營者的權益。
九十三年5月6日上午,消基會召開記者會公布自行檢驗有機蔬菜的結果,並刊載於第二七七期「消費者報導」雜誌,指稱農民林小琪的「大福優質有機蔬菜」、邱乾勳的「旺來有機農產品」與劉士魁「中青生鮮」所生產的青江菜,殘留「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農藥。
農民林小琪等三人認為檢驗結果有錯,但消息經媒體大幅報導已造成產品銷路中斷,並喪失有機農戶資格,提控要求消基會賠償損失。
一審台北地院認為,消基會委託的塯公基金會具有認證,且採用多重農藥檢驗法,並在綜合專家分析及審核之後才公布,被告並無疏失,判決消基會勝訴。
林小琪、邱乾勳二人不服,上訴二審,高院判決審理認為,青江菜具有的「硫醣」物質,會干擾檢驗結果,而衛生署公告「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農藥檢驗法共有三種,塯公基金會僅採「比色法」一種,未再採「上部空間採樣氣相層析法」、「高效液相層析法」確認,以避免干擾因素。
又青江菜雖檢驗有農藥殘留,仍低於安全容許量,但消基會仍公布為不合格,高院因此認定消基會未善盡注意義務。
消基會反駁 將上訴給真相
〔記者田瑞華/台北報導〕消基會昨天經高等法院判決敗訴,消基會表示,讓檢驗專業回歸專業討論,會再上訴讓社會知道真相。
消基會於晚間臨時召開記者會,董事長李鳳翱表示,這不是消基會第一次因為公布檢測結果而招致訴訟,卻是首次敗訴。
李鳳翱表示,當時發布的新聞稿和「消費者報導」的專篇報導內容,都依據檢驗單位的報告指出,「十件樣品中,有三件檢出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殘留,但未超過食品衛生標準的殘留農藥」,消基會從未使用「不合格」字眼,但因為該產品為「有機」農產品,依標準不得檢出殘留農藥,而加以提醒消費者、呼籲主管機關重視管理問題。
李鳳翱指出,消基會進行檢驗的方法完全依據國家標準及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公告的方法進行,雖然衛生署共公告「二硫代胺基甲酸鹽劑之檢測」有三種方法,但三種方法並無先後和優劣之分。
李鳳翱指出,消基會過去也曾因為檢測市售麻油純度、蝦米含螢光劑的結果發布而上過法院,但不曾敗訴。
兩農民欣慰 盼檢驗更嚴謹
〔記者王錦義、車筱慧/綜合報導〕有機業者邱乾勳和林小琪獲知判決勝訴後,對於法院還給他們清白,均感到欣慰,不過,「再多的賠償也買不回當初造成的傷害」,希望消基會做檢驗能更為嚴謹。
邱乾勳說,有機農業是大家一點一滴辛苦累積出來,但是消基會忽然說他們的蔬菜有農藥,所有辛苦一夕之間化為烏有,生意一落千丈,這些損失至今無法彌補。邱乾勳表示,希望消基會未來在做類似檢驗時,能夠更嚴謹一點,要向當事人查證清楚。
林小琪則說,被消基會檢驗出青江菜有殘留農藥的這段日子真的很難過,不僅遭同業訕笑,有許多消費者還打電話來罵,她說,那段期間甚至有輕生念頭,多虧朋友鼓勵,還有老公與家人支持,才能撐過。
林小琪說,消基會身為監督機構,就應做好模範,那有檢驗結果出來後,不給人申訴機會,要求重驗也不肯,甚至找不到律師願意替她打官司,如今還給她一個公道,也算是幫辛苦的農人掙回一點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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