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卓怡君/台北報導〕太平洋SOGO案關鍵人物指出,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與太平洋流通董事長李恆隆雙方簽有密約,據了解,合約內容主要是遠東集團必須完成太平洋SOGO在中國相關股權收購,以及BR4(忠孝復興捷運站商場 )開幕等兩個前提下,雙方再針對太平洋SOGO進行鑑價,李恆隆應持有的三十三點三%股權再由遠東買回,在此之前,太平洋流通九十九%的股權只是暫時登記在遠東名下;換句說話,截至目前為止,遠東集團並未「真正」擁有太平洋SOGO的經營權,這也是李恆隆在遠東入主後,還能繼續擔任太平洋流通董事長的關鍵所在。
關鍵人物透露,九十一年7月左右,太平洋SOGO財務問題擴大,太設章家透過前財政部長林振國,找上前國票金董事長林華德進行重整,卻種下痛失SOGO的敗因。之後,李恆隆因擔保太平洋SOGO近六十億元的債務,成為太平洋流通董事長,各個有意購買太平洋SOGO的買家也陸續出現,包括喜來登董事長蔡辰洋、微風廣場廖家、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等。當時是林華德找上徐旭東,至於馬永成當時是向李恆隆問過手中有沒有太平洋SOGO股票、可不可以買;至於是替誰問的,就不得而知,但並不是代表總統夫人吳淑珍。
民國九十一年9月,太平洋SOGO有筆近二十五億元的貸款到期,由遠東出面代墊,並以增資太平洋流通的方式,取得太平洋SOGO經營權。
遠東未真正擁有經營權
目前SOGO百貨控股公司仍為太平洋流通,太平洋流通資本額二十五點一億元,董事長李恆隆持有六十萬股,僅占零點二三%的股權;太平洋SOGO資本額三十二點八億元,五位董事全部是遠東相關人士(包括鍾琴、徐旭東、王孝一、李冠軍、井上哲 ),共持有七十九%的太平洋SOGO百貨股權。
李恆隆先前曾說,太平洋SOGO還不是徐旭東的,主要關鍵在於他和徐旭東曾簽有合約,相關人士透露,該合約有兩大前提,首先遠東要負責收購太平洋百貨中國股權、投資BR4商場,並承接李恆隆的太平洋SOGO擔保債務,這些徐旭東全同意,因此,遠東取得太平洋SOGO經營權到目前為止,只是「現在進行式」,不是「過去完成式」。
據了解,原本李恆隆與徐旭東打算在今年10月BR4開幕後再進行鑑價,雙方對此都很保密,無奈因太平洋SOGO禮券案扯出一堆風波,枝節橫生。
遠東相關人士則表示,遠東以增資太平洋流通十億元的方式取得九十八%的股權,但對於密約毫無所悉,對李恆隆以些許持股仍能繼續擔任太流董事長,僅低調表示,李恆隆為「元老級」董事長,其他則不願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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