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婚前契約可保障婚後家暴訴訟權益
【大紀元4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思嘎亞‧曦谷台北十七日電)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賴芳玉今天提醒,為了避免婚後家暴所衍生的訴訟問題,鼓勵即將結婚的新人簽署婚前契約。
賴芳玉下午出席現代婦女基金會在太平洋SOGO崇光百貨台北忠孝店舉辦的「要抱不要暴─好心有好抱」疼惜受暴婦女愛心募集活動記者會時提醒婦女,簽署婚前契約,有助婦女婚後不幸受暴時的權益保障。
其中,契約的內容可以囊括:家務合作、夫妻住所地、子女姓氏歸屬、生活費負擔,以及暴力、外遇與不良習慣的精神求償等,賴芳玉指出,簽署的方式可以至法院公證、在律師事務所或是第三人見證完成,只要雙方是在完全了解權利義務的狀況下以自由意志簽署,都具有法律效益。
賴芳玉表示,如果婚前並未簽署婚前契約者,也可以在婚後簽署婚姻契約,程序與效力都相同,另外為求方便,婚前契約也可以直接加註在結婚證書上。
感性的婚姻必須要靠理性來維持,她提醒,如果另一半在簽署婚前契約時,就已經造成雙方不悅,其實可以合理懷疑婚後可能衍生的家庭糾紛;然而,離婚不見得是家暴必然走上的路,現代婦女基金會也曾輔導過十幾年施暴經驗的男性建立正確的兩性認知,如需專業諮詢可洽現代婦女基金會電話:02-23917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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