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報加拿大2005年度稅表答問(9)
【大紀元4月15日訊】問:國內帶來的錢怎樣報?
答:從中國大陸來加的移民因帶的錢多,怕不申報,擔心將來有一天會被查出挨罰。這種擔心沒有必要。在許多中國人的觀念裏,有錢和沒錢是常用的,而收入和支出的概念反倒用的少,而在填報稅表時,恰恰用到收入的定義。概括地講,報稅時當年的收入一定要申報,當年的生意收入可以和與生意有關的支出相抵,個人消費的開支大多不能和個人收入相抵。針對國內帶來的錢,要分清是不是當年的收入。如果是出國當年的生意收入、投資收入、工作收入或其他收入,原則上都要申報。申報的辦法和申報的數量會因來加拿大的時間早晚和收入的性質而有所不同。如果是出國前從銀行取出歷年的積蓄帶到加拿大來,這不是當年收入,無需在報稅時申報,但一定要留取相關的收、付、存的單據(包括在中國時的取款單據),以備將來萬一被稅務抽查問及該款項來源時,有據可查。
問:哪些人可以申請小孩牛奶金?
答:通常必須滿足以下條件,即a. 你必須與孩子住在一起,而且孩子的年齡在18歲以下。b. 你必須是照顧和撫育孩子主要責任人,即你必須承擔責任,如監督孩子的日常活動、滿足孩子的需要,確保孩子生病時得到照顧等。申請人可能是孩子的母親、也可能是父親,或者祖父母或孩子的監護人。c. 你必須是加拿大居民。 d。 你或你的配偶或同居伴侶(一年以上)必須是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受保護人士。
問:小孩送回國去了,牛奶金怎麽辦?
答:按規定,當你申請了牛奶金後,每當有情況變化時,你要儘快通知稅務局,例如,當與你一起居住的孩子數量發生變化時,如家中有新的孩子出生,或有多一個孩子開始和你住在一起時;當孩子不再與你住在一起時,你都需要致電或去信通知稅局;當你的婚姻情況發生變化時,需要填寫Form RC65寄送稅局。把小孩送回國去,由國內家人看護的,要通知稅局停發牛奶金;隨父母回國探親,又回到加拿大來入託或上學的,則無需通報。
問:政府給的支票半年未存還能用嗎。
答: 很多人由於搬家忘記通知稅局更改地址或長時間離開加拿大,導致稅局寄送的寄發牛奶金或退稅支票過期未兌現不知如何是好。一般來講,從支票日期起算,六個月內未存的算過期支票。您可拿著那些過期支票和有效身份證到稅局去,在填寫相關表格後,稅局將舊支票留下,過4—8周會核發新支票給你。
下期答問重點:老年人報稅和老人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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