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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產品送課程無法退費 消基會:業者鑽漏洞

【大紀元4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十四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接獲兩起補教業消費糾紛,業者以買產品送課程吸引消費者上門,當消費者發現不妥時,卻無法退費,消基會指出業者鑽法律漏洞,民眾要睜大眼睛。

根據消基會提供的案例,張小姐到知名的語言補習班「地球村」報名上課,經過櫃檯小姐的介紹,以新台幣四萬八千元購買了一套書,根據優惠方案,張小姐可以獲得三年半的課程,可是過了沒多久,因為工作問題沒辦法繼續上課,想要和地球村協調退費,沒想到地球村卻回覆,當初約定是「購買用書,送上課堂數。」因此不適用補習班相關的規定,無法退費。

另一例是唐小姐為了從小培養孩子的才藝,聽從業者的建議,一次報名三年的鋼琴課,就可以獲贈一台電子鋼琴,所以一次付清九萬元的學費。可是上了兩次,發現因為孩子才四歲,學習效果不佳,想要和業者協調退費,沒想到業者以當初的九萬元是購買電鋼琴的錢,課程是免費附送,不上課視同放棄,不能退費。

消基會今天指出,補習及進修教育,本來是以課程為主,教材為輔,並且受「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相關法令規範。其中,有關短期補習班,教育部在二00五年九月七日公告「短期補習班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各縣市政府也依據地方自治,分別制定有關短期補習班的管理規則,且均有退費的相關規定。

上述兩個案例,明顯都是業者規避有關短期補習班的退費規定,讓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

消基會認為,這兩個案例,至少仍應適用短期補習班有關退費標準,以符合公平原則。消費者甚至對於以欺罔行為作為行銷手法的,可依民法規定撤銷意思表示,請求返還已付的價金。

消基會也發現不止短期補習班,瘦身美容、健身房等以課程為主的行業,有些業者為了規避法令所規定的退費標準,改採以商品銷售為主,再以免費送課程的方式來行銷,消費者要睜大眼睛,避免權益受到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