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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
【大紀元4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十三日電)為避免因健保不給付而使得勞保也不給付,造成職災勞工無法獲得醫療照顧,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提出兩項方案,包括:選擇較必要的特殊診療項目、藥品先行試辦,或由勞工保險局聘請各專科醫師就個案醫療的必要性審查後核給,勞委會說,兩項方案經勞保監理會審查,勞委會決議後定案。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等勞工團體今天到勞委會前抗議,高喊「勞要錢,健要錢,兩邊都要錢,這不付那不付,通通都不付,職災醫療不給付,勞工誰來顧?」幾位職業災害受害人也現身說法,表達出在龐大的職災醫療費用與失去工作的沉重家計負擔下,未來生活一片茫然。
勞委會指出,不屬勞保條例明定不給付項目,而是健保不給付導致勞保無法給付者,如果是非人體試驗階段的特殊診療項目、材料與藥品費,研議採兩種可能方案處理,一種是依據台大醫院建議,先選擇八十多項較為必要性、明確性的特殊診療項目、材料與藥品試辦。
另一方案為不限項目,各種職災醫療案件,其中屬於目前健保未給付的項目,由勞保局聘請各專科醫學會代表與各科專科醫師,就個案的醫療必要性與安全性審查後核給。
勞委會表示,目前勞保局傾向採用第一種列舉項目的方式處理,以免未來出現爭議,不過最後採取那一種方案,仍需由勞保監理委員會評估後,勞委會再做決定。
不過對於尚在人體試驗階段的手術、材料與藥品,勞委會表示,因尚未經醫學證實有效、安全,且失敗性、危險性較高,各國都未納入保險給付,因此勞委會也不予給付。
至於屬於現行勞工保險條例法律明定不給付的項目,經勞保局研議後認為應納入職災醫療給付者,例如山地離島地區、緊急職災事故的病人運輸費用等,將列入未來勞保條例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