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德行考查取消量化評分? 教部17日討論
【大紀元4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十二日電)正在修訂中的高中生成績考查辦法已經確定要把德行的評量改為「日常生活綜合表現」評量,但是否比照國中小學生成績評量從九十五學年度起不再以量化或等第成績評量學生日常生活表現,則還未獲共識,教育部中教司預定下週一 (十七日)再召集會議討論決定。
鑑於國中小學學生日常生活表現是其人格的彰顯,以成績或等第方式評量學生人格或德性,與國民教育發展人格及對基本人權的尊重相違背,因此,教育部參酌教育部人權教育委員會有關廢止對學生操行或相關日常生活表現以分數或等第方式進行評量的建議,修訂國中小學成績評量準測,下學年開始不再對學生打操行分數。
現行高中生成績考查辦法規定,高中生必須每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格,且德行學年總平均成績每學年都及格者,才准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
中教司表示,在歷次的修法討論中,大家已經獲得高中生「德行」成績也要改名稱為「日常生活綜合表現」的共識,理由是目前德行成績評量項目包括出缺席曠課表現、各項活動參與表現記功或嘉獎,或因滋事打架而記過處罰等等,若以出缺席論斷一名學生的品德操行,實在不是很恰當。
不過,中教司指出,高中生成績考查辦法有關德行評量的條文規定有好幾條,最重要就是德行評量成績做為畢業的必要條件之一,而條文同時規定德行成績應考查學生修己善群的美德,考查應以文字評述德行表現並以等第評定之。
至於德行成績評量依優、甲、乙、丙、丁等五等第評定,丁等為不及格,其中,九十分以上為優等,八十分以上未滿九十分為甲等,七十分到八十分為乙等,六十分到七十分為丙等,未滿六十分為丁等。
另外,德行成績考查以八十分為基本分數,並依導師綜合學生平時德行表現、出缺席情形、獎懲紀錄、社團活動、生活競賽等有關資料,加減德行分數。
中教司表示,高中生成績考查辦法的德行評量是否可以不再打等第或量化分數,並不像國中小學生成績評量只要改一條條文那麼單純,而且,高中生德行成績的評量基準為八十分,要表現到不及格也實在不容易,量化打分數也不是那麼不客觀,但因各種意見很多,所以排定下星期一再開會討論清楚,以利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