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少數富人花錢超額生子女遭質疑特權
【大紀元4月12日報導】(中央社台北12日電)中國大陸實施一胎化計畫生育,超額生育者必須繳交一筆近人民幣12萬元超生費用,這對窮人的確是筆負擔,但有錢人根本不擺這項禁令放在眼裡,反而成為有錢人多生子女的一項特權。
1名大腹便便的孕婦在丈夫陪同下,招搖地來到街道辦計生人員面前,從包裡拿出1個紅色存折本摔到辦公桌上。「這裡有20萬元,隨便你們怎麼扣,我需要安心養胎,請你們別再上門騷擾了。」
廣州市計生人員描述前不久發生的這一情景時,仍抑制不住內心的氣憤說:「有錢人竟然如此囂張,這種做法簡直是向計劃生育國策示威!」
新華社報導,近年來中國大陸少數高收入階層原本非常隱匿的超生行為,逐漸公開起來。社會各界紛紛質疑,到底哪裡出了問題,難道用金錢就能買到「超生通行証」?
今年人大、政協「兩會」期間,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楊魁孚指出,對富人、名人超生現象要給予足夠重視,他還把這個問題以提案的形式提出,讓相關部門牽頭,大家一起想辦法解決。
統計數據顯示,自2002年至2005年第三季,上海市共有84例超生被認為是富人超生,佔超生總數的7.17%。2002年10月至2005年10月,大連市共發生12例富人、名人違法生育案例。
廣州市人口與計生局助理巡視員段建華說,富人超生現象在廣州並不是很普遍,但也的確有極個別暴發戶掙了錢後,認為家產、家業、家財只傳男不傳女,也有的人生了兒子還要生女兒,要的是「品種齊全」,這些做法都違反了國家計生政策。
廣州市番禺區祈福新村是1個大型住宅小區,經常有年輕母親帶著兩個孩子出來玩耍。1位三10多歲的女士說,為了多生一胎,她繳納了人民幣12萬元的社會撫養費。
報導指出,社會撫養費這個概念,是在1002年起執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出現的,規定「不符合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但實際上,社會撫養費並未成為阻擋有錢人超生的門檻。
廣東省在大陸率先推行了對高收入階層超生加重處罰的措施。條例明確了超生1個與超生2個不一樣,高收入者又不一樣,只要認定是高收入者,處罰是很嚴格的。但是怎麼認定,目前還有很大的難度。
中山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所所長李若建說,只要繳納得起社會撫養費,計生部門就很難控制超生行為,這是法律留下的空白。
今年3月,中國國家計生委主任張維慶在網上坦承,現在確實有個別領導幹部、富人、名人違反法律法規生育,他們同樣應該受到法律制裁、黨紀處理,沒有什麼特權可講。但由於現在的管理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到位,加上其他錯綜復雜的原因,所以,使老百姓感覺到有特權,這是需要解決的1個問題。
廣東省社科院社會學與人口學研究所所長鄭梓楨認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計劃生育是基本國策,有關計劃生育的法律在未被廢除之前每個公民都必須遵守,用錢和用權都不能為所欲為。
鄭梓楨說,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這是國家法律明確規定的內容。富人超生說明,中國的相關政策、法規不夠完善和規範,還有改動的空間,要進行深入研究加以修訂,使富人的違法空間變得狹窄,才符合社會公平。